民事訴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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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繼承人去世無法繼承的情況下怎麼辦?天津薊州法院受理一起新類型案件,申請指定遺產管理人。案情簡介:2019年11月,申請人李女士與李某某簽訂房屋買賣協議,后者于2022年4月27日去世,無法定繼承人。法院判決指定村民委員會為遺產管理人,目前正在協助辦理房屋過戶手續。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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