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起生產假冒注冊商標產品并倒賣至全國各地的知識產權案件中,涉及了一個龐大的犯罪團伙,員包括同一家族中的兄弟、夫妻、翁婿等多重份關系。令人震驚的是,八大國際奢侈品牌數萬條品圍巾竟無一為真。據承辦檢察的審理訊問、清查證據、突破等工作,主要犯罪嫌疑人金某被以涉嫌假冒注冊商標罪提起公訴。2023年8月31日,法院判金某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并罰金100萬元。這起案件揭示了紡織業中的一個“別樣突破”。

金某在接審訊時表示:“我做了這些事,但我不認為這是犯罪。”他認為,從2015年開始接圍巾銷售行業以來,浙江余杭地區的從業者非常多。幾乎每家每戶都有織布機可以生產布料,白天晚上都燈火通明,機運作的聲音不絕于耳。他利用這一優勢,接收檔口訂單,然后將訂單分發給下面的小型個戶加工,并從中賺取差價。起初,金某接到的訂單都是沒有品牌的普通圍巾,銷量不佳。但隨著顧客對國際奢侈品牌圍巾的需求增加,金某開始接仿冒訂單,并據市場熱度選擇要仿冒的奢侈品牌圍巾款式。他自己找工廠打樣,并將樣品作為招攬生意的展示品。據銷量和庫存況,他邊賣邊補貨,并謹慎地控制庫存量。金某的家人也參與其中,形了一個完整的產銷鏈。他們之間的關系錯綜復雜,工作分工明確。金某的妻子負責打包圍巾,哥哥負責加工訂單,而哥哥的婿則將自己的窗簾制造工廠改造圍巾生產工廠。

檢察在查閱卷宗并提審案件的其他嫌疑人后,驚訝地發現犯罪團伙中竟然包括了夫妻、兄弟等親屬關系,并且其他雇傭人員也都曾是相關紡織行業的從業者。這些親屬之間的關系錯綜復雜,但干活分工明確。犯罪團伙的核心員分布在產銷鏈的各個環節,包括前端的客戶維護、工廠管理、機維修、招聘、搬運、出貨等。金某在擴大產業規模后自主開辦了一400平方米左右的廠房,部裝備了14臺大型紡織機,日夜不停地生產圍巾。

工廠一名涉案工陳某表示,金某的工廠看起來就不正規。以前在正規的紡織工廠工作,而金某的工廠卻沒有簽署勞合同、上下班打卡等正規程序,完全就像一個沒有資質的小作坊。然而,陳某明知金某的行為涉嫌犯罪,卻為了個人利益選擇留在犯罪團伙中。與其他團伙員一起負責作數控織布機、日常生產運輸和線上銷售等工作。團伙員還大量購買圍巾包裝袋和包裝盒,將圍巾包裝品禮盒進行銷售。

起初,檢察試圖對金某進行釋法說理,但金某總是堅稱自己的小本生意只是迎合市場需求,賺取一點小錢并沒有錯。然而,金某犯罪團伙多年來經營的假冒圍巾產銷鏈留下了無數證據,即使他們努力藏。2022年初,青浦區檢察院發現金某涉嫌假冒注冊商標犯罪后,立即將該案列為立案監督案件。同年3月15日,檢察機關指導公安機關以假冒注冊商標罪立案,并協助調查取證。同年11月24日,承辦檢察指導公安機關與浙江省杭州市臨平區公安機關合作,在當地抓獲了金某等犯罪嫌疑人。在搜查中,共查獲待銷售的圍巾27000余條和布匹15匹,金某的哥哥還有待銷售的圍巾3000余條和布匹三匹。這些圍巾涉及了八家國際知名品牌,而金某的電腦上的U盤中還發現了大量包含這些品牌測繪花紋的數據資料。經鑒定,所有品布料均為假冒注冊商標,貨值金額共計70萬元。

據多本賬冊、送貨單和U盤等搜查所得的證據,檢察發現在2017年1月至2022年11月期間,金某等人向40余名客戶銷售了55萬條圍巾,銷售金額超過1200萬元,其中標注了假冒注冊商標品牌的圍巾銷售金額達到640萬元。面對詳實充分的證據,金某最終坦白了自己的犯罪事實,并承認在沒有授權的況下招攬同伙、仿制銷售大牌圍巾。經過分析研判,檢察機關認為金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其違法行為節特別嚴重,應被認定為主犯。2023年7月25日,青浦區檢察院對金某提起了公訴。8月31日,法院開庭審理了金某的假冒注冊商標案,并作出了上述判決。目前,該判決已生效,金某已繳納全部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