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凌晨,黑龍江省佳木斯市的樺南縣悅城健育館發生了部分坍塌事故。此次事故導致3人功自行險,1人輕傷,但另外3人不幸遇難。目前,事故原因正在張調查中。這已經是黑龍江省在過去百余天發生的第二起育館屋頂坍塌事故。早在今年7月23日,齊齊哈爾市第34中學育館也發生了類似的悲劇,那次事故造11人死亡。連續的兩起育館坍塌事故引發了公眾對于安全排查的強烈關注。
在齊齊哈爾育館坍塌事故發生后,黑龍江省政府迅速采取行,召開了全省安全生產工作視頻會議。會議強調了做好患排查的極端重要,并特別要求“迅速組織排查各類學校、公益育場館建筑安全”。然而,僅僅過去三個月,佳木斯市又發生了育館屋頂坍塌事故。這引發了人們對之前的安全排查工作是否有效的質疑。是否只是走過場?如果排查工作沒有做到位,那麼責任應該由誰來承擔?這些問題需要我們深思考和探討。
對于之前的專項安全排查是否走過場的問題,我們需要關注排查工作的實施況。政府部門應該加強對公共建筑安全的監管力度,提高安全標準,完善安全制度。如果之前的排查工作沒有達到這些要求,那麼我們就不能簡單地歸咎于走過場。政府部門應該采取更加嚴格的措施和標準,確保每一座公共建筑都符合國家安全標準。政府部門和相關責任方應該承擔起相應的責任。政府部門應該加強對公共建筑安全的監管力度,制定更加嚴格的安全標準和規章制度。同時,公共場所的運營和管理者也應該承擔起更多的責任。他們應該加強對公共建筑的安全檢查和維護,及時發現和解決存在的安全患問題。如果發現有危險的況,他們應該立即采取措施進行整改,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廣大市民在日常生活中提高安全意識。在進公共場所時,我們應該注意觀察和了解建筑的安全況,避免在存在安全患的場所逗留或活。只有通過共同努力,我們才能確保公共建筑的安全,保護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