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個表妹,認識了一個士的人。黃士的第一段婚姻并不順利,的婆婆總是懷疑漢子。最終,黃士選擇了離婚,而兒留給了前夫。不久之后,黃士再次步婚姻。這一次,選擇了一個在工商局擔任司機的男人作為新的伴。這位司機的前妻已經去世,留下了一個兒子。盡管如此,黃士并沒有因此而退,相反,對這個兒子非常友好,經常給他買東西。黃士之所以選擇嫁給這位司機,是因為聽說他對前妻非常好,特別是在前妻生病的時候,他全力照顧。然而,隨著時間的推移,黃士開始覺得這位司機丈夫過于斤斤計較。幸運的是,黃士自己有一份穩定的收,手中還有兩套房產,因此并沒有和丈夫在金錢上計較太多。

兩年后的某一天,黃士突然到肚子疼痛難忍,趕去醫院就診,結果被確診為盲腸炎,需要進行急手。然而,卻沒有帶夠手所需的費用。在上手臺時,醫生要求支付麻醉費,于是打電話給丈夫,請求他支付160多元的麻醉費。然而,丈夫竟然拒絕幫助,理由是這筆費用并不在他事先預算的范圍。黃士曾提出先幫支付,等回家后再償還,但丈夫依然不肯。無奈之下,只能請求護士聯系的姐姐支付了麻醉費,完了手。傷愈后,黃士的第一件事就是提出和丈夫離婚。盡管丈夫沒有自己的住房,在黃士家里暫住,但堅決要求離婚,并最終將丈夫和他的兒子趕了出去。

后來,因為需要支付高昂的房租和兒子的學費,又沒有類似黃士那樣的資助,這位司機丈夫經濟上無法承,最終請求黃士復婚。然而,黃士對他視而不見,選擇了獨自一人過上自由自在的生活。聽到這個故事后,我覺得這位司機丈夫也太過分了,為了160多塊錢的麻醉費,竟然毀掉了自己的家庭,讓人不懷疑他的算是怎麼學的。這個故事真是個典范,再次證明了“利令智昏”的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