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國緣的浪漫往往伴隨著文化差異、價值觀沖突和生活習俗的挑戰。近日,鹽湖法院訴前調解中心功調解了一起涉外離婚糾紛案件,通過區僑聯和翻譯人員的共同努力,及時高效地維護了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到了社會的一致好評。

據了解,原告蘇帕(化名)是泰國籍,被告郝某是中國山西運城籍。2022年,被告在泰國打工期間與原告相識,雙方于2023年2月在運城市鹽湖區登記結婚。然而,在共同生活期間,由于格不合、語言不通等原因產生了矛盾,蘇帕遂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考慮到蘇帕簽證即將到期,泰國駐西安總領事館工作人員代表蘇帕聯系了鹽湖法院,希能夠盡快解決這起糾紛。立案庭工作人員在征得雙方同意后,將案件及時分流至訴前調解中心進行調解。

特邀調解員聶磊通過與雙方的通得知,兩人婚后沒有子,也沒有共同債務,案并不復雜。然而,考慮到這是一起涉外案件,調解員立即向負責此案的李潔麗法進行了詳細說明。為了妥善解決糾紛,李法與鹽湖區僑聯取得聯系,向他們說明了案件的況,并希僑聯能夠從專業角度參與到此次調解工作中。鹽湖區僑聯工作人員表示,涉外糾紛的解決事關中外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他們將積極參與并配合化解這起糾紛。

在調解當天上午,原告蘇帕在泰國駐西安總領事館工作人員的陪同下,與被告郝某一起前往鹽湖法院訴調對接中心。在法和調解員的耐心通下,最終雙方達了一致意見,同意解除婚姻關系并簽訂調解協議,法立即出了民事調解書。

近年來,鹽湖法院積極構建了“1+N”工作系,形了以源頭預防、非訴化解和訴訟斷后的訴源治理新機制,最大限度地滿足了群眾多元解紛的需求。截至目前,法院已與區總工會、婦聯、工商聯、住建局等多家單位建立了訴前聯機制,并聯合出臺了調解實施意見。此外,法院還邀請了區法律援助中心、公證、價格認定中心、通、醫療和保險等單位或專業調解組織進駐法院訴調對接中心,形了多方聯、同頻共振的多元解紛格局。

在接下來的工作中,鹽湖法院將繼續完善各項制度,細化訴調對接工作,凝聚多方合力,努力為當事人提供專業、高效、便捷的一站式糾紛化解服務,讓人民群眾行使訴訟權利更加便捷,司法公正更加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