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增強轄區企業和群眾對知識產權的認識和理解,近日,鹽湖法院民一庭以巡回法庭形式,在區工業園公開審理了一起侵害商標權糾紛案件。原告公司立于1988年,是國家新聞出版署批準立的第一家由中央企業主管、主辦的圖書出版機構。該公司經過多年持續使用和推廣,取得了兩項商標使用權,在全國范圍擁有很高的知名度。而被告某電子商務經營部在“拼多多”平臺經營“某語言文學專營店”,在網銷的盜版圖書上突出使用了原告的兩項商標,侵害了原告的商標專用權。原告提起訴訟,要求被告停止侵權并賠償損失。

庭審中,法積極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通過耐心釋法明理,被告認可了侵權的事實,雙方最終達了和解協議,被告當庭履行了和解協議中的義務,原告也向法院申請撤訴。庭審結束后,旁聽的園區商戶表示:“原來知識產權和我們的生產經營息息相關,法院的庭審活十分有意義,讓我們真正明白了什麼是知識產權,也明白保護知識產權的重要。”

近年來,我國知識產權侵權糾紛案件數量逐年增長。為了更好地應對這一挑戰,2022年4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了《關于第一審知識產權民事、行政案件管轄的若干規定》,對知識產權訴訟案件的管轄法院進行了擴容,鹽湖法院被指定為運城市轄區標的額為100萬元以下的部分知識產權案件的管轄法院。截至目前,鹽湖法院已理了640余件知識產權類案件,其中92%的案件通過調解方式結案。然而,原告屬于我市轄區市場主的比例非常低,也暴出我市轄區的市場主對知識產權維權意識較為薄弱的問題。

此次巡回審判的知識產權案件是當下易發多發的侵害商標權糾紛案件,有覆蓋范圍廣、普遍多發的特點。盡管涉案品普通常見,案件標的金額不大,但與人民群眾的日常生活相連,與公眾利益息息相關。鹽湖法院采取巡回審判方式,真正起到了“審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普法效果,切實喚醒了商家樹立商品銷售經營合規意識,更促進了廣大群眾樹立保護知識產權的法治意識。

今后,鹽湖法院將繼續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力度,始終堅持人民利益至上、保護和鼓勵全面創新、全力優化營商環境,進一步加強知識產權案件審判和知識產權法治保障,延司法職能,推知識產權巡回審判常態化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