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切實加強社會治安巡防工作,建設平安山城,鶴壁市山城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巡防隊員,招聘人數為10名。本次招聘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通過統一考試來選拔優秀人才。

一、招聘資格和條件

(一)應聘人員必須備的基本條件包括: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憲法和法律;有良好的品行及適應崗位要求的條件,吃苦耐勞,熱本職工作;有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男,年齡在18周歲至30周歲(1993年11月10日至2005年11月10日出生),有從事通管理工作經驗的年齡可適當放寬;健康,形端正,面部、無明顯缺陷,無殘疾,無紋有鶴壁市戶籍,有山城區戶籍、退伍軍人優先;在同等條件下,托車駕駛資格的優先錄用。

(二)不符合以下況的人員不得應聘:曾過刑事罰、治安拘留或紀律分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分,或正在接紀律審查的人員;曾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選拔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選拔紀律行為未滿五年的人員;國家和省市另有規定不得應聘的人員;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形。

二、報名需知

報名時間為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16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報名方式為現場報名,地點為山城區治安巡防大隊(紅旗街西段涼水井社區)。報名所需資料包括:戶口簿戶主頁及本人頁、份證、畢業證、教育部學歷認證報告、退伍證(退伍軍人提供)、無犯罪記錄證明(戶籍所在地派出所開)、托車駕駛證復印件、報名表等。

三、考試

考試包括面試和能測試。總績由面試績和能測試績組,比例為50%:50%。面試主要測試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計劃組織協調能力、人際往意識與技巧、舉止儀表等。能測試項目為俯臥撐和1000米跑。能測試績為俯臥撐績加上1000米跑績,共100分。面試時間和地點將另行通知。

四、檢和政審

據考試總績,按照擬聘人數的1:1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檢人員。檢標準參照現行的《公務員錄用檢通用標準》執行。檢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政審對象,政審工作按照有關規定進行。

五、公示

檢和政審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鶴壁市山城區治安巡防大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

擬聘用人員公示無異議后,將統一參加為期1個月的崗前集訓。巡防隊員試用期為3個月(包括崗前集訓時間),試用期滿且考核合格的人員將簽訂為期一年的勞合同。一年合同期滿后,據個人表現和工作需要進行綜合考評,考評合格的可續簽勞合同。在聘用期,如有嚴重失職、徇私舞弊等違規違紀違法行為,將解除勞合同關系。聘用人員試用期滿后的工資待遇包括基本工資、考勤工資和夜巡午餐補助,同時要繳納社會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個人應繳保險部分由個人承擔,從工資中扣除。此外,聘用人員還將統一配備工作用裝,合同約定的福利待遇。

七、監督

本次招聘工作將在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進行,同時公開接社會監督,并設立監督電話。咨詢電話為18143921999、18303923613、19639218216,監督電話為15239215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