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說“高鐵生王某”不是個善類?通過視頻我們可以看到,王某半路上車,落座后不到四分鐘,就和后的楊某一家發生了爭吵。就算后的孩子是個熊孩子,用腳在蹬踏,打擾到了,請問,一個正常人的忍耐時間是多?一分鐘?三分鐘?五分鐘?如果是你的一個理智善良的人,你旅途中到一個三歲左右的小朋友,在你后打擾到你休息了,你能忍耐幾分鐘?如果一個理智善良的人,發生這樣的事,應該怎麼和孩子的父母通?是客氣的提醒對方約束孩子?還是破口大罵對方“傻*”?視頻中,對著三歲的孩子癲狂的嘔吼,而且連吼三聲,引起對方男家屬的不滿,怒罵。不到四分鐘時間,就把事引發到激烈對抗的程度,這樣的人,能是理智善良的嗎?我這里并沒有為孩子父母開,其實雙方都不是什麼善人。旅途在外,看好孩子,這是父母的責任和義務。我還是那句話“任何一個熊孩子的背后,都有一對不負責任的父母!”楊某夫婦做為父母,應該在發現孩子的不妥舉,就應該及時制止。在王某提出異議的況下,主約束孩子,并向王某致歉。但事的走向應該雙方都遵守道德規范,都尊重法治,才能走向緩和。一方不約束,事就會向另一個極端。這件事,王某的責任,一點都不比孩子父母本不是理問題、解決問題,而是激化矛盾,尋釁滋事的態度。視頻能很清楚聽到,多次辱罵“傻*”,那些所謂的“正義人士”,自己到這種肆意謾罵你的“孩子”,你們能忍多久?而且,拿手機對著人家小孩一頓拍攝,哪一個當父母的人,允許別人這麼對待自己的孩子?這個王某是把事件推波助瀾的人,是個滿口臟話的地式人,所以,連三分鐘都忍耐不了,而暴起傷人。在視頻中,楊某打一次,王某必定雙倍打回去,按照現有法律法規,雙方互毆證據確鑿,本不用狡辯。民事糾紛,沒發展到刑事案件,警方一般以調解為主。雙方的互罵,是不會進行罰的。除非一方被罵死了,了刑事案件。當然,如果當事人雙方執意要求罰,警方也會很樂意滿足,當事人互罵,每人罰款五十,給國家做貢獻了。現實生活中沒有這樣的當事人。但手的質就不一樣了。只要手,都有可能被拘留。有人不懂法,總說自己手是因為對方罵人了。現實生活中,對方罵你一百句,你手就會擔責。因為雙方的侵害程度本不對等。而且,民事糾紛本不看起因,只看后果。對方先打你五拳,你沒啥事。你一個掌過去,對方鼻梁骨骨折,警方一定會把你抓進去。你辯解說,對方打你五下,你才回了一下,自己冤枉。就這個傷,你沒有二三十萬不了。王*聰也因為打人一掌,賠了兩百萬,這個價錢是按照份來界定的,雙方議價,警方不管。還有人總拿昆山龍哥來對比,那個是刑事案件,刀了,死人了,和民事糾紛沒有對比。有人說我警方公布視頻,把楊某家的其他人屏蔽了,這就是謀……吵罵街他們有份,可王某罵的更兇更惡劣,而事件已經上升到手階段,警方追究的也是手的責任。這里的當事人就是王某和楊某,和其他人本無關。高鐵上的事件,事件起因非常清楚。雙方都沒有傷,節輕微,警方罰合合理,合乎法律法規,真不知道某些“正義人士”,跳腳出來的真實意圖?最后一句,人如果想平平安安的過一生,還得加強道德修養,否則,會給自己招來災禍。熊孩子的父母,在旅途中不約束好孩子,到一個比王某更沒道德修養的人,很可能造更大的后果,悔之晚矣!同樣,王某這樣的人,就不是解決問題的人,就是挑事,挑起事端的主兒,張口閉口“傻*”,到道德修養更差,更沒有法治觀念的人,能讓濺五步。一切災禍都是自找的,剛看到遼寧省丹東市發生了一起特大持刀傷人的刑事案件:7死5傷!起因是土地糾紛,老實的屠夫,一怒之下把欺負他的人都殺了。所以,目前的社會太浮躁了,就這麼一件高鐵上的爭吵,也居然能撕裂族群,極度對壘?這里不排除有1450人員的推波助瀾!這樣的事,我估計全國每天能發生幾十件上百件,因為占座,因為排隊,因為搶道,因為孩子打架,父母上陣……哪個能引發這麼大的爭論?很多人都是不自覺的把自己帶到其中,夢中作畫,胡涂抹,隨便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