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28歲子小婁在吉林長春一條小吃街買燒烤時,不幸被周某從高空投擲的磚頭砸中,最終不治亡。11月27日,該案在長春中級人民法院進行了開庭審理,但未當庭宣判。然而,12月13日上午,中國新聞周刊從小婁的姐姐婁士獲悉,該案已經在一審中宣判,周某被判死刑,同時剝奪其終政治權利。值得注意的是,周某在宣判時表示不會上訴。盡管案件已經結審,婁士表示將繼續追究其他相關責任方的責任,強調:“這是一場本可以避免的悲劇,是一個悲傷的結果。”
事發當晚是端午節,小婁前往長春探朋友,并約在紅旗街的夜市小吃街見面。據婁士回憶,當晚們吃了一些小吃后就上樓休息了。然而,在晚上10時30分左右,小婁想再下樓買燒烤,但在等待時被周某投擲的磚頭砸中額部,當場失去了生命征。
11月27日,吉林長春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該案。婁士親自參與了庭審,并據其回憶,庭上周某對自己從高拋的事實供認不諱。他供述稱,他連續6天投擲了十幾次,是想自殺,但上去之后又不敢跳下來,于是他決定用磚頭砸死別人來求死。據中國新聞周刊的報道,長春市檢察院指控周某由于無法自食其力,產生了厭世和仇視社會的緒,從而預謀采取多次從高層建筑上投擲磚頭等品的方式,以威脅地面上的不特定人員的生命。
據指控,周某在2023年6月22日的21時至23時期間,在長春市朝區紅旗街某公寓的32樓樓道窗戶和樓頂天臺等位置,先后向地面上的人群投擲了八塊磚頭,其中一塊磚頭擊中了被害人小婁的額部。在此之前,2023年6月17日的16時30分左右,周某在長春市紅旗街某公寓的3310室窗戶投擲了兩桶5升的桶裝水,其中一桶砸中了被害人董某某的肩部、手指和部;當天晚上22時40分左右,周某又在同一房間投擲了三罐未開封的可樂,其中一罐砸中了被害人宋某的額部。經過法醫神鑒定,被告人周某在犯罪時沒有神病,完全備刑事責任能力。
案發后,周某自投案,并被檢察院以危害公共安全罪提起公訴。值得一提的是,在事發之前,小婁有一段穩定的關系,事發當天的男友正趕來與會合,計劃一起到其他地方游玩,但不幸的是事故發生了。婁士慨道:“如果這些人真的想自殺,隨便找個人墊背,我們就沒有好的手段來應對他們嗎?”希此案的宣判能夠讓更多的無辜人免于遭高空拋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