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個月前,我經歷了一場令人驚心魄的經歷,幾乎走近了死亡的鬼門關。那天,我在合的街道上漫步,突然聽到后傳來一聲巨響,我回頭一看,嚇得魂飛魄散。一塊臉盆大小的混凝土和瓷磚混合從十幾層高的建筑上掉落,砸在離我約兩米遠的地方,碎渣濺到了我的子上。當時我臉發白,真切地到生命的脆弱以及與死亡的距離如此之近。后來在朋友圈和社上談到這次險遭,幸運地慶幸自己的運氣。然而,我卻沒想到網友們紛紛談及自己遇到過類似況的經歷,竟然有近十人之多!原來,高空墜并非偶然個別現象,而是一個頻發的社會問題。在接下來的幾個月里,我親朋好友圈中又連續發生了4起高空墜事件。其中兩起發生在我姐姐居住的小區里,這個小區于2007年付使用:兩次都是建筑頂部風化剝落的殘塊掉落,一次是灰漿砸到了電托車的座位上,未造嚴重損壞;而另一次則比較嚴重,砸傷了轎車的車頂,業賠償了3000元。據最高法2020年發布的《高空墜傷人案件趨勢和特點》報告顯示,高空墜民事案件逐年上升,近三致人傷亡,其中人員死亡案件的占比為18.16%。專業法律從業人員還詳細介紹了高空墜案例的技細節:在地球重力的作用下,高空有巨大的勢能,當它們接近地面時會轉化為能,此時速度快、量大,如果擊中人,會給人帶來很大的沖擊力。比如,一個30克重的蛋從四樓掉下來,就能砸出人的頭顱大包;如果從18樓掉下來,就能砸破人的頭骨。甚至更輕的煙頭、果核、易拉罐等,一旦從高空墜落,極有可能致人傷亡。而高空墜引發的刑事案件中,超過六發生在住宅區,與民眾的安全直接相關,關系到人安全和社會穩定,不容忽視。據擎盾數據統計,2014年至2020年,全國法院審結的高空拋案件達到了1450多起,總呈快速增長趨勢。僅2020年一年,就審結了451起案件。而這還只是法院審結的案件,很多節較輕微的案件當事人通過調解和解決,沒有計算在。據不完全統計,我國目前每年發生的高空拋案件實際已超過1000起。高空拋案件的原因主要有四種:貪圖便利、隨意拋的占比最多,達到55.1%;吵架爭執導致的激犯罪占比29.7%;惡意發泄的占比13.2%;懶惰致案者占2%。除了這四種人為拋的刑事案件,高空墜還與建筑老化因素有關:建筑外墻的水泥和瓷磚經過多年的風吹、日曬、雨淋等,會產生風化現象,導致剝落。比如我所遇到的險和我姐姐小區車輛被墜砸傷,都是由建筑外墻老化引起的。一位建筑業的朋友告訴我,我國的高層建筑大多是在過去約25年的“房地產發式發展”期間迅速建的,用了1/4世紀的時間走過了西方四個世紀的建筑發展歷程。這些建筑往往在趕時間、趕進度,無法保證品質,而且存在許多潛在的安全患。經過20多年的風吹、日曬、雨淋等,許多建筑缺乏維護,問題逐漸顯現出來。通過與建筑和業方面的朋友通,我了解到一些降低因建筑老化引起高空墜風險的方法。比如,不僅要治理違章建筑、非法改造等問題,還應該拆除老舊高層建筑頂部的“兒墻”等結構;同時,可以將外墻瓷磚改造為外墻涂料,這樣即便有漆片、墻灰剝落,也不會造混凝土和瓷磚混合墜落所帶來的巨大傷害。在過去,廣州等南方城市的傳統街市上,沿街店面上方都有出路面、連一的長廊,主要用來遮、擋雨,方便招攬顧客做生意。然而,這種建筑結構無意中為高空墜的緩沖,降低了意外傷亡的發生率。高空墜問題需要引起足夠的重視,不能僅僅依靠立法、司法、宣傳、教育來解決。如果等到發生傷亡事故后再進行審判和賠償,這種事后解決的方式不但無法解決問題,反而會增加社會不穩定因素。我們要時刻保持警覺,采取措施解決高空墜問題,只要我們有思想不坡,總能找到辦法應對困難。結合現在的舊城改造,我們一定能找到解決高空墜問題的方法。(本文為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報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