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一位男教授栗某在某高校稱自己遭到了教師柯某某的持續擾和多種侵害,包括人和財產。他表示曾多次向學校投訴,但未獲得理。最終,他決定離職,但學校卻要求他支付天價的違約金。這一事件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網友們也紛紛表達了自己的看法。

從法律角度來看,首先提到了《治安管理罰法》相關規定,對于柯某某的擾行為已經構違法,包括多次砸車、惡意損壞財等行為。其次,栗某指出柯某某是他的前妻,這可能涉及家庭矛盾問題。但無論何種原因,柯某某的行為依然不能逃法律責任。

同時,教育部的《關于高校教師師德失范行為理的指導意見》明確規定了高校教師的職業守,對于任何形式的擾行為都應該得到制止和理。因此,學校方面應該及時理和回應栗某的投訴,學校的不作為也需要反思。

此外,栗某與學校簽訂的離職違約責任問題也需要據實際況進行協商理,違約金的數額應當合理,并且需要考慮學校的實際損失大小。

最后,文章還提到了使用過激方式維權可能會犯《治安管理罰法》的規定,顯然也已經違法。因此,建議栗某在維權過程中需注意合法維權方式,避免犯法律。

總的來說,該事件涉及到家庭糾紛、工作糾紛以及法律責任等多個方面。需要學校、有關部門以及當事人共同配合,理協商解決,讓每個人都能得到公平對待和保護。同時,應該加強對高校教師的職業守教育和監管,以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