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貴州黔南州中級人民法院披了一起特殊案件:兩名男子穿著防護服摘取馬蜂窩,三天后一名路人被馬蜂攻擊致死。三都縣人民法院認定兩者存在因果關系,并判決兩被告連帶賠償原告死亡賠償金等各項損失,合計30余萬元。不滿判決的兩被告提起上訴,但二審法院維持了原判。這一案件引發了網友的廣泛討論,對因果關系提出了質疑。

有網友將此案與市政灑水車導致的路面結冰引起的通事故進行對比,指出明顯的因果關系,質疑市政部門是否進行了賠償。還有人分了關于馬蜂的特殊習,強調摘取馬蜂窩可能導致未被摘取的馬蜂變得極其狂暴,對周圍生威脅。

一位網友關注到馬蜂的領地意識和攻擊,認為摘取馬蜂窩的行為會導致無家可歸的馬蜂狂暴攻擊其他生,對人類和都構威脅。另一位網友則將這一景與社會現象進行類比,指出很多人在面對強拆等不公正待遇時,表現得還不如被摘窩的馬蜂,即不敢找強拆的人拼命,無法有效爭取自己的權益。最后,網友提出了一個假設問題,如果沒有人摘取馬蜂窩,路人被攻擊致死,法院應如何判決并找哪個部門賠償。這引發了對法律和責任劃分的思考,反映了社會對于此類案件的關切和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