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樹山案件的真相正逐漸浮出水面。老話說得好,法律不會冤枉一個好人,同樣也不會放過一個壞人。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即使有人從中作祟,那也遲早會餡。現在,馬樹山老人無罪了,檢察院的撤訴也就說明了馬老的舉報信容屬實,并不存在誹謗和誣陷的況,更不存在危害當地政治生態這一說法。馬樹山事件如果不經過曝,沒有輿論的持續發酵,結果大家可想而知。“說抓就抓,說放就放”!我們的執法部門羈押一個人竟然如此草率,這是在拿法律開玩笑。所以此案仍然存在三個關鍵疑點,并決定遷西縣太爺是否有問題。

首先,馬樹山案件流程理速度為什麼這麼快?我們都知道,刑事案件正常走到法院階段需要三四個月的時間,而馬樹山從帶走到起訴僅僅用了24天的時間,這中間還有元旦假期和公休日。這中間各部門之間的協調如此順利,沒人在中間推?正常況下羈押一個人需要充分的證據,證據不確鑿的況下,是不能強行羈押的。難道說遷西縣的公檢法到了來自某些方面的力?

然后,對于理本案的檢察機關需要對此事負責任嗎?法律不是兒戲,如果事件沒有曝,沒有輿論的不斷發酵,那麼馬樹山是不是仍然被羈押甚至后面判刑罰了呢?檢察機關是不是有失職職呢?應該承擔什麼樣的責任呢?

最后,馬樹山案件的誹謗和誣陷罪的定罪問題。當初是誰在逮捕書上簽的字,又是誰認定的馬樹山舉報信容屬于誹謗?誹謗罪得是故意編造、傳播假消息,嚴重損害別人的名聲,而馬老人這種通過正當途徑的舉報,就算有點兒不準確,也算不上誹謗。通過正當途徑依法舉報的信,不可能破壞政治生態和社會穩定。那麼到底是誰認定馬樹山就是有罪呢?李貴福到底有沒有問題,馬樹山的舉報信容是屬實,還是基本屬實?如果李貴福沒問題的話,這個時候是不是應該出面進行澄清一下,消除大家的誤會。

俗話說“無風不起浪”,馬樹山作為一個林業局正科級退休老干部,對寫舉報信容的真假問題和重要肯定是知道的,既然老人能夠實名舉報,說明這里面肯定有違法違規的事,不然老人不可能無中生有。我個人認為,馬樹山案件可能牽扯很多利益鏈條,這里面有著環環相扣的利益關系。不然的話不可能一個刑事案件以這麼快的速度往前推進,并且各部門之間都協調的這麼完,就差最后一步送老人家獄了。“說抓就抓,說放就放”,這是對法律的,也是對公信力的挑戰。以上,為個人認為馬樹山案件中所存在的問題,只有把這些問題全部調查清楚,公之于眾,才能消除大家心中的疑慮,才能提高公信力。大家對于馬樹山老人的案件,還有什麼看法和疑慮,歡迎評論區留言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