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云稱婚姻決定權在,是否真的是這樣呢?接下來先說說認識的兩位前輩。男59歲,工作,未退休,工資為8000元。57歲,退休,退休金為5600元。他們的兒子也在工作,目前還未結婚。兩人結婚已經30年了,但格差異很大。男是80年代的本科生,而則只有中專學歷。男的文憑不太看重,但家庭條件稍好于男方的父親也是事業單位退休,而男方的父母是農民。這30年來,兩位前輩的婚姻可以說是一地一心一意地對待男,而男卻屬于媽寶男。方的父母經常幫助方,無論是提供錢財還是照看小孩。而男方的父母在兩人結婚后沒多久相繼去世。據說婚姻出現裂痕的原因是男方的外甥。當外甥上高中時住在這對夫婦家里,兩人因外甥的事產生了矛盾。那時候大學錄取率很低,外甥沒有考上大學,回家后從未向舅媽表達過謝之意。兩人的生活平淡無奇,只要有事需要商量時除外。而男有個病,家里的事基本上不和商量,除了重大的紅白事。曾經發生一件事讓男愧,男的二嫂因冠心病住院并接了手,花費頗多。提出給二嫂帶去一些方便面、牛、火腸,另外再給2000元,男同意了。然而,當男的姐姐因糖尿病住院并可能需要截肢手時,提出同樣的幫助,但男卻死活不同意。一次和兒子商量后,發現了男給姐姐的兒2000元的轉賬記錄。盡管和兒子心知肚明,但們沒有揭穿這個事。前不久,的嫂子因甲狀腺問題做了手再次商量是否給予幫助時,男的態度變得很強。他說:“你不需要商量我,你給一萬也沒人管。”回答說:“你怎麼這麼說?我難道不應該和你商量嗎?再說了,你姐和你嫂不都是給了2000元嗎?”男回答:“沒有。”又說:“你不會忘了你姐住院時轉賬給兒2000元吧?”男大吼道:“別再提那件事!”以前男方家庭的紅白事,如果需要共同出錢,因為公公婆婆已經去世,都是弟兄幾個共同分攤。男習慣了這樣的生活方式,基本上所有的費用都由他一個人承擔。知道無法干涉男的決定,也就任由他去做,這些費用通常在200到500元之間,如果是紅白事的話,費用會稍高一些。其實早就想要離婚,但因為兒子還未結婚,而且房貸還需要兩個人共同還款十多年,無法如愿。我的這位前輩和我聊起這些事時,讓我對婚姻的理解產生了新的認識。這個故事告訴我們,婚姻的決定權并不完全在手中。在60年代出生的人群中,只重視學歷,而不顧及其他因素的婚姻并不會像這對夫婦一樣不安穩。#不結婚好嗎?# #你會選擇不婚麼# #到了娶的年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