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過去的一年里,全球范圍的恐怖主義形勢變得愈發復雜多變,引發了國際社會對于國家安全和穩定的持續擔憂。為了應對這一挑戰,香港特區政府正在研究將間諜罪納《基本法》第23條的立法范疇。據香港特區保安局局長鄧炳強的表示,該舉措旨在強化國家安全,維護香港的社會穩定與發展。
隨著科技的不斷發展,新形式的間諜行為日益增多,現行法律難以完全適應現代間諜活的特點,因此有必要對立法進行更新和強化。香港作為一個特殊地區,歷史上多次為間諜活的重要舞臺。特別是在二戰時期,香港曾與里斯本、卡薩布蘭卡并稱“世界三大諜都”。甚至在回歸后,間諜行為仍然屢次發生,主要由于香港地位特殊,外部勢力往往選擇香港作為干預陸的跳板,同時香港在維護國安法律上存在短板,為間諜等外部勢力所利用。
在歷史進程中,香港發生過的最重大的危害國家安全案件為黎智英和“攬炒”團隊案。黎智英是香港壹傳的創辦人之一,在香港的政治和界有重要影響力。他曾被指控與一名外國報員合謀,以及幕后支持“攬炒”(抗議活)等,引發了香港社會氛圍張,加劇了香港政治分歧。針對這樣的案件,特區政府認識到必須針對地理間諜行為和罪行,以防危害國家安全的事再次在香港特區發生。
香港特區實施《國家安全法》后,涉及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被重新界定和打擊。特區政府正在深研究如何填補間諜活和網絡領域的法律,以確保法律條文更加完善和切實可行。特區政府計劃采取手段,實行“網上巡邏”,以應對網絡上危害國家安全的勢力,并追究從事非法活的個人或組織的刑事責任,以此防范香港為諜報中心。
23條立法的改進旨在對網絡間諜行為采取更加切實有效的措施,為香港特區提供堅實的法律基礎,以維護國家安全、支持“一國兩制”的原則,確保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這一舉措引發了關于法律變革和權利平衡的討論,特區政府將繼續研究并逐步完善相關法律,以確保國家安全和香港的社會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