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政府工作報告》公布了養老金確定上漲的消息,這一消息在整個中華大地掀起了波瀾。許多依靠養老金維持生計的退休人員到心里暖洋洋,畢竟在疫期間還能夠到上漲的待遇,這確實不易。養老金的上漲已經進第18個年頭,按照往年4月份公布方案的節奏,雖然今年晚了一些,但預計很快就會落地。調整方法依然延續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傾斜調整相結合的方式。

然而,對于這樣的調整方法,網友們對于定額調整和養老金掛鉤調整提出了異議,呼吁取消并改為按照工齡上漲。他們認為,比如說15年工齡增加150元,30年工齡增加300元,這樣的方案更為公平和可行。接下來,我們將對這種調整方法進行深解析。

首先,網友們對定額調整的異議點在于人人上漲同樣的錢數,無論是工齡15年的人還是工齡40年的人,上漲的金額都是一樣的。一些人認為這是不公平的,因為的人不應該與的多的人獲得相同的上漲額度。而養老金掛鉤調整的異議在于,人人上漲同樣的比例,對于養老金較低的人來說,乘以5%的增長比例與養老金較高的人相比就會有很大的差距,這對社會的穩定不利。相反,工齡上漲意味著勞貢獻的認可,一年工齡增加10元,15年工齡增加150元,30年工齡增加300元,這樣的計算簡單且省心,因此得到了許多網友的認可。

然而,真的能夠行得通嗎?首先,只認可工齡長短將違背養老保險的總原則,失去了參保的激勵。我國的養老保險是現收現付制,也就是說在職參保的人的繳費金將用于支付現有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因此,鼓勵多繳多得、長繳多得,才是保障社保基金充足的底層邏輯。如果只認可工齡長短而不認可繳費基數,那麼每個參保人在繳費過程中都會想盡辦法繳納到最低檔次,這對社保基金的整運行和良發展不利。

其次,我國地大博,地域差異大,價、房價、消費水平各不相同。僅僅考慮工齡長短而不考慮當地條件,制定的上漲方案必然不合實際,影響參保人的積極

此外,有網友呼吁將30年以上工齡一律增加300元或500元,這種大鍋飯和平均主義是不可取的。在參保繳費時,每個人的工資和繳費基數都有差異,在領取養老金時,當地社平工資也有差異。然而,在養老金上漲時,統一金額的做法反而造了不公平。此外,據我國第七次人口普查數據顯示,60歲以上的人口數量達到了2.64億人,領取養老金的人有1.2億之多,30年工齡的人幾乎占到了80%。這意味著每年需要支付的養老金金額達到了5760億元。隨著壽命的延長,這個數字還將遞增,為一筆巨大的支出,對養老基金造巨大力。以2021年遼寧養老金上漲為例,30年工齡的人只能獲得100多元的漲幅,后果可想而知。

綜上所述,養老金調整是多種因素綜合決定的結果,而不僅僅是工齡單一影響。工齡的重要需要得到認可,多繳多得也應該得到認可。此外,還需要考慮限高保低和特殊人員等因素。總之,目前的養老金調整方案,即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傾斜調整相結合的方式,是最合理的。對于這一問題,你怎麼看?歡迎留言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