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網上看到一張很有意思的養老金對照計算表格,這張表格比較了兩個份不同的個人,他們的工作時間、退休時間和養老金計發基數都相同,但由于工作單位不同,一個是在事業單位工作,另一個是在企業工作,兩人的養老金相差了將近3000元。這引發了人們對養老金計算差異的思考。

在事業單位工作的人員,繳費年限是40年,但視同繳費年限只有31年,實際繳費年限只有9年,個人賬戶儲存額為5.2萬元。另一方面,在企業工作的人員,繳費年限也是40年,但視同繳費年限只有12年,實際繳費年限是28年,個人賬戶儲存額是16萬元。從實際繳費指數來看,企業工作的人員的實際繳費指數與事業單位工作的人員相差0.0458,平均繳費指數相差0.1812,視同繳費指數相差0.54。此外,企業工作的人員的實際繳費年限比事業單位工作的人員多了19年,個人賬戶儲存額也多了10.8萬元。

據養老金計算結果,事業單位工作的人員每月的養老金為8405.42元,其中基礎養老金為3573元,過渡養老金為4457.6元,個人賬戶養老金為374.1元。而企業工作的人員每月的養老金為5584.9元,其中基礎養老金為3313.43元,過渡養老金為1120.47元,個人賬戶養老金為1151元。可以看出,企業工作的人員每月的養老金比事業單位工作的人員低2820.052元。

從以上數據可以看出,基礎養老金的差距主要是由于企業退休人員的平均繳費指數相差0.1812導致的,過渡養老金既有視同繳費指數相差0.54的因素,也有視同繳費年限相差19年的因素。雖然企業工作的人員的個人賬戶養老金較高,但無法抵消過渡養老金導致的差別。這說明,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過渡養老金了養老金中最重要的部分,這是導致養老金差別的最大因素。

通過這個養老金對比計算表,我認為對于那些否定多繳多得、長繳多得觀點的人,他們的觀點是片面的。養老金差距的存在是客觀事實,不僅僅是養老金計算辦法的因素,視同繳費年限確實比實際繳費年限更有優勢。同時,我們也必須承認事業單位的養老金計算辦法還有改進的空間,特別是中人養老金的計算辦法。但從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角度來看,他們之所以有較高的養老金,也是因為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現。

總的來說,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和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雖然都屬于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但實行了兩種不同的計算辦法,這是有缺陷的,需要改進。但總上,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原則仍然適用于養老金計算。無論是企業職工還是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他們都是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結果,差距本就是多繳多得的現。然而,我們也需要認識到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視同繳費指數計算方法存在不合理之,這導致了養老金差異的不公平。因此,需要對養老金計算辦法進行進一步的研究和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