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是一個重要的工程,而將來如何養老,是靠孩子還是靠養老院,取決于孩子的孝心和經濟條件,同時也取決于自己的經濟條件。以下是幾個不同況下的養老案例。

案例一:子經濟條件不太好,但老人條件較好。王阿姨是一位52年參軍的兵,的老伴是一位49年以前的子弟兵。他們有三個子,其中兒子在省城政府部門工作,是王阿姨的驕傲,兩個兒則是普通的產業工人,定居在本地。老伴退休后,老兩口去兒子居住的城市生活了十年,但覺行不太方便,于是回到了家鄉并換了個住所。大兒每天過來照顧他們的生活起居,并得到王阿姨每月2000元的辛苦費。兒子則每月給大兒2000元,以照顧父母的辛苦。當老伴去世后,喪葬費由兩個兒平分,因為在老伴生命最后的時刻,兩個兒一直在勞,而兒子無法分。二兒退休后工資只有2000元,大兒開始帶孫子了,于是小兒和婿搬到王阿姨家居住。這時王阿姨把工資卡給了小兒,兒子還是每個月給小兒2000元的辛苦費。這樣小兒每個月有7500元現金可支配,把王阿姨照顧得很舒服。如果王阿姨生病住院,有一個專用賬戶可以用。這在小城市來說是一筆巨款,婿也加了照顧岳母的隊伍中,兩個人輕松地照顧一個老人。目前,王阿姨擁有一套獨立的住房和80萬元的存款,已經決定百年之后把這些財產平分給三個子

案例二:子條件好,但老人條件一般。馬叔是一個普通的農民,但他養了幾個有出息的孩子,大兒子在省城公安系統工作,兒在省城醫院工作,小兒子在本地政府部門工作。老伴在75歲時患癌去世,80歲的馬叔一個人無法生活,子們希把他接到城市租房居住,但馬叔無法適應城市生活。于是子們決定請堂嫂和堂哥照顧父親的生活。每天堂嫂做飯,堂哥送飯到馬叔家,晚上堂哥在那里住下,負責洗服和洗澡等活。這些費用超出了堂哥的工資收,周末,小兒子會回家看父親,并為他購買一些生活用品。馬叔在村里為同齡人羨慕的對象,他們說:“比親兒子、親媳婦照顧得還好。”子們也解除了后顧之憂。

案例三:子和父母條件都不好。宋大伯有四個子,一個兒子和三個兒。兒子在38歲時遭遇車禍去世,媳婦改嫁,并帶著孩子離開。老伴去世后,宋大伯的養老任務就落在三個上。大兒在同一個村子,流接父親回家照顧;二兒在外地帶孫子,只能出錢把父親送到鎮上的養老院一個月;小兒和婿都在外地打工,也只能出錢讓父親在養老院度過。這樣,宋大伯一年有9個月在鎮上的養老院度過。對于將來的養老問題,是靠孩子還是靠養老院,這個問題不能一概而論,對待。如果經濟條件良好,可以選擇自己養老;否則,只能聽從子們的安排。

案例四:子和父母條件都好。徐老師是一名退休大學老師,子們也都事業有。徐老師和老伴一直生活在一起,散步、看書和畫畫的生活。老伴過世三年后,子們擔心母親一個人生活孤單,邀請徐老師到他們邊生活,但徐老師婉拒了。選擇在海南的康養中心生活,這個中心條件很好,收費較高,但徐老師的退休工資完全可以覆蓋,而且還有一筆可觀的存款。在那里,徐老師的高得到了有效治療,住在單間里,有獨立的房間和衛生間,還可以在房間里畫畫和看書。大部分時間都和同齡人一起在娛樂中心看節目、打牌,非常開心。春節或者小長假時,子們會流去看母親,天倫之樂。適應了康養中心的生活后,徐老師要求子們把房子出租,不再回到本地生活。

綜上所述,養老問題要對待。無論是靠孩子還是靠養老院,都要考慮到孩子的經濟條件和孝心,以及自己的經濟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