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自稱在國紐約街頭流浪16年的復旦大學留博士孫某的遭遇引發了國網友的持續關注。據了解,目前,孫某在復旦大學國校友會志愿者團隊的幫助下,已經有了臨時住所,并將安排接相關治療。同時也會為他申請合適的社會福利和救助,并且校友志愿者團隊也正在認真討論捐款問題。孫某本人也發聲謝所有關心和幫助他的朋友,讓他重新振作起來,開始新的人生。不過孫某家鄉江蘇省江市民求助中心工作人員,在首次用家鄉話與孫某流時,覺他聲音都有點哽咽了,很想家。

如今網上談論最多的也是關于孫某回國一事,不過因為孫某表示過自己是國公民,很多網友都不支持接孫某回國,認為應該讓他留在他自己的國家。網友的觀點,說對也對,但也不全對!如果孫某是國公民,那麼即使他在國過得多麼悲慘,也不會有國政府相關部門去介,因為無法介,更別說接回國,這一點是明確的。

至于一些網友說為了彰顯大義,應該由國政府相關部門出面接回來,完全就是為了博眼球的無腦之詞。要知道孫某作為一個國流浪漢,如果由國政府相關部門介,理解的人,會贊賞這種人道主義的救助行為,但對于國而言,自己國家的流浪漢,竟然淪落到需要他國救助,這完全就是在侮辱他們,認為他們無法救助自己的公民,所以無論事實是如何,他們為了挽回面子,一定會說這是在干涉國的政。

但是孫某在國有親朋好友,而且也有復旦大學的校友,如果這些人不愿意見他在國流浪,要接他回來,只要幫他按照外籍人員辦理相關手續,任何人都無法干涉,甚至他自己想要回來也一樣,這就如一些外籍人員來國一個質。

所以關于孫某是否回國一事,其實本不用爭論,應該說來國比較合適,畢竟他已經不是中國人。只要孫某愿意來中國,無論是親朋好友或者校友接回來也好,還是他自己回來也罷,只要符合規定,主管機關許可,所有人都不應該去阻止,也沒有權利去阻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