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頭條創作的價值
原文章:經過仔細算賬,我才意識到,在頭條創作并不是那麼廉價和卑賤。假設一篇文章是1000字,擁有1萬的閱讀量,那麼收益是100元。假設每篇文章都有1萬的閱讀量,盡管有些可能會有更高的閱讀量,但平均下來每篇文章都有1萬的閱讀量也算不錯了。假設收益是100元,這個價錢也不算低了。如果一天寫10篇文章,一個月寫300篇,那麼共計30萬字,300萬的閱讀量,共收益3萬元。
然而,如果一位作家寫一篇30萬字的小說,定價20元/本,同樣按照300萬的閱讀量,售出300萬本,那麼共計6000萬元,按照10%的稿費,作家到手600萬元。當然,這個算法可能并不十分準確,請大家指正。因此,在頭條上自稱作家并不妥當,不僅僅是因為寫作質量的問題,還有掙錢的問題。有些人或許可以以此為業,養家糊口,而有些人可能只是為了賺點零花錢。認清了自己的定位,就會知道該怎麼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