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江蘇省紀委監委曝了南京市六合區委原書記李萬平違規接禮金禮卡禮品的問題。據,在春節等節日期間,李萬平書記共接了價值22.8萬元的禮金和購卡,并且收了164瓶茅臺酒和164條香煙。這樣一來,這些禮品數量不正好能令人產生疑問嗎?有人士指出,送禮的慣例是一般送兩瓶茅臺酒再加一條高檔香煙,而李書記的禮品數量顯然不合常規。
有人在議論中聲稱李萬平書記或許可以被視作一位“好”,他們的理由也頗可取:李書記與私人企業主和廣大民眾關系融洽。這無疑是一種不可多得的優勢。若有人前來送禮,李書記如若拒絕,反倒會顯得有些不近人。禮貌地接收禮,也是對他人的尊重。李書記一直致力于為百姓辦實事,可以視作是一名勤勤懇懇的“好”。
部分觀點指出,貪污腐敗有時候也可能有一定的正面作用,或能夠促進經濟的發展。一名員過于正直與廉潔,就會與民眾漸行漸遠,難以取得真正的事業就。我們需要反思:領導接禮品的行為在多大程度上被視為一種贊許?既往文化傳統是否為遏制腐敗的有效手段?這背后也許存在著深刻的社會觀念和制度設定的考量。對于這種輿論,我們還有哪些看法值得探討?
領導收164瓶茅臺酒:道德底線還是優勢?對領導接禮行為的深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