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空猜牌、逢賭必贏”,你以為和別人賭的是運氣,別人和你賭的卻是“科技與狠活”!近日,福建省大田縣人民法院依法審結了一起非法銷售竊照專用材案,判非法售賣“出千神”的廖某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并罰金一萬元,并依法沒收違法所得及涉案竊照專用材。

2020年7月,廖某在網絡上發現出售賭博作弊設備的“商機”,為獲取非法利益,同年8月至2022年8月期間,其從多個電商平臺以20元至600元不等的價格,購帶有竊照功能的充電寶、皮帶、打火機等設備,并將相關設備儲存于其公司宿舍,后在其“咸魚”“拼多多”個人賬戶及微信朋友圈發布銷售信息,通過線上與線下銷售相結合方式以30元至700元不等的價格銷售竊照設備,銷售額共計177345元,非法獲利計44405元。

2022年8月22日,廖某在宿舍被公安民警抓獲,并現場查獲怡寶礦泉水瓶、打火機、態腰帶(皮帶)、手串、改裝手機、充電寶、手表、袖口發牌、報牌、藍牙耳機、萬能驗牌、特質形眼鏡、變牌品若干。

證鑒定中心鑒定:送檢檢材礦泉水瓶、皮帶、水杯、充電寶、手機、手包、手串、打火機、手表均是竊照專用材。

大田法院經審理認為,廖某為獲取非法利益,非法銷售竊照專用材,其行為已構非法銷售竊照專用材罪,應予依法懲。鑒于廖某有坦白、認罪認罰和退出全部贓款等節,遂作出如上判決。 (來源:中國法院網 | 作者:范雪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