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青海高院消息,2023年11月23日下午,省高級法院對李發滿故意殺人案進行公開宣判。一審法院認定,2022年2月1日凌晨1時許,被告人李發滿戴著蒙面帽,攜帶著兩把單刃刀等作案工前往被害人李某家,持刀殺害了李某、其妻子、兒以及岳父母等五人,導致五名被害人當場死亡后逃離現場。當天下午15時左右,李發滿被捕。西寧市中級人民法院經過公開開庭審理,以故意殺人罪判李發滿死刑,并終剝奪政治權利。然而,李發滿對判決不服,提出上訴。省高級法院經審理后認為,李發滿因瑣事對被害人一家心懷怨恨,并產生了報復之念,提前準備了作案工,在除夕之夜潛被害人家中,持刀殺害了李某等五人,其行為已構故意殺人罪。李發滿濫殺無辜的老人和學生,其犯罪手段極其殘忍,節特別惡劣,后果極為嚴重,屬于極其嚴重的罪行,應依法懲。李發滿及其辯護人提出的上訴理由和辯護意見都不能立。原判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因此,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了一審的死刑判決,并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在二審審理中,法庭依法保障了上訴人李發滿及其辯護律師的各項訴訟權利。辯護律師出庭參加了宣判,記者也旁聽了宣判。【來源:青海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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