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下午,青海省高級法院在其方微信上發布消息,宣布對李發滿因故意殺人一案進行了公開宣判。一審法院西寧市中級人民法院認定,2022年2月1日凌晨1時左右,李發滿戴著蒙面帽,攜帶了兩把單刃刀等作案工,前往被害人李某的家中。他持刀殺害了被害人李某及其妻子、兒、岳父母等五人,導致五人當場死亡,然后逃離了現場。當天15時左右,李發滿被抓獲。一審法院在公開開庭審理后,以故意殺人罪判李發滿死刑,并終剝奪其政治權利。然而,李發滿對此判決不服,提出了上訴。經省高級法院審理后,法院認為,李發滿因瑣事對被害人一家心懷怨恨,產生了報復的念頭,并提前準備了作案工。于除夕之夜潛被害人家中,持刀殺害了李某等五人。他的行為已構故意殺人罪。李發滿濫殺無辜的老人和正在求學的學生,其犯罪手段極其殘忍,節特別惡劣,后果也非常嚴重。因此,他的罪行非常嚴重,應依法到懲。李發滿及其辯護人提出的上訴理由和辯護意見都無法立。一審法院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因此,法院裁定駁回了上訴,維持了一審法院的判決,并將李發滿的死刑判決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在二審審理中,法庭依法保障了李發滿及其辯護律師的各項訴訟權利。辯護律師出庭參加了宣判,記者也旁聽了宣判。以上消息來源于青海省高級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