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青島市正式發布了《青島市中心城區地名方案(2021-2035年)》,這個方案對青島中心城區的自然地理實如海域、水系、山,以及人文地理實如城市路網、廣場、橋梁、隧道、公園、住宅區和樓宇的命名提出了新的要求。我們今天要專門分析一下關于住宅區和樓宇命名的規則。

首先,這個中心城區的范圍與以往有所不同。該方案的編制范圍包括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嶗山區、城區、黃島區(即西海岸新區)以及即墨區。與此前的城市更新規劃相比,新增了即墨和膠南的許多地方,范圍有所擴大。

該方案對住宅區和樓宇的命名采取了通名和專名的分類。通名是指大家都可以使用的通用名詞,例如“樓”、“園”、“苑”等;而專名則是特定小區的獨有名字,例如“諾貝爾山莊”中的“諾貝爾”。通名的規定非常明確,包括了各種名詞如樓、廈、園、苑、城、寓、墅、庭、舍、廬、居、邸、軒、筑、坊、里、院、宅、閣、府、榭、廣場、新村、山莊、街區、小區、小鎮等。而非居住用途的建筑則可以使用類似的通名,例如樓、廈、園、苑、城、宮、館、閣、廣場、中心等。以后的住宅區和樓宇的命名都應該按照這些通名來進行。

在專名方面,《青島市中心城區地名方案(2021-2035年)》規定,專名應當與建筑的建設等級、建筑規模、功能形態和所環境相一致,做到名實相符。止使用過度夸張的“大”地名,不使用外國人名地名或外語詞及其漢字譯寫形式的“洋”地名,也不使用怪誕離奇、地名用字不規范、含義低級庸俗或帶有濃重封建彩的“怪”地名。這與山東省的建筑和住宅區命名管理規定相一致。然而,目前青島市中存在許多小區的命名不符合規定,例如使用了止的名字、夸張的詞語、外國地名或含有封建彩的名稱。這種現象在新建小區中尤為常見,開發商為了吸引人們的注意,喜歡使用國際、公館等詞語來命名。這種起名方式已經越來越,甚至出現了相互攀比的況。針對這種象,有必要制定相關規定來規范命名。

關于已有的小區和樓盤是否需要改名,目前這兩份文件并未提及。但是新建的小區不能再使用違規的命名。對于已有的違規小區命名,我們可以考慮進行改名。這幾年,青島的小區命名越來越洋氣,人們住在所謂的“劍橋小鎮”、“首爾小鎮”、“泰晤士小鎮”等,讓人到尷尬。這種崇洋外的命名已經不再符合我們國家逐漸強大和文化自信的要求。改變小區的洋名字是一個很好的方式,以展示我們的文化自信。

總之,青島發布的中心城區地名方案對住宅區和樓宇的命名進行了規范。這對于提升城市形象和文化自信是非常重要的一步。希今后能夠有效執行這些規定,讓我們的城市更加規范、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