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北京市臺區的一小區,一名居民將電自行車電池帶回家充電,結果電池在充電過程中突然炸起火。這起事件導致該男子因“上樓戶”充電而罰。事故回顧顯示,12月5日晚,臺區某小區11層一戶住宅冒出濃煙,消防員趕到后逐層敲門醒居民,并急疏散大家到樓下。火勢在7分鐘后被撲滅,幸好沒有造人員傷亡。

火災調查人員在事后的調查中發現,火災起火點位于報警人馬某某房間客廳電腦桌上的線板。調查人員在這里發現了電自行車電池的殘骸。據馬某某向火災調查人員提供的信息,為了圖方便,他違規將電自行車電池帶回家中充電,結果電池發生炸導致火災。值得一提的是,馬某某居住的單元門口著電自行車嚴戶充電的消防宣傳海報。而且,事發單元西側20米最近還設置了一個充電樁。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四條第(二)項的規定,馬某某因疏忽引發火災,被公安機關以行政拘留十天的罰。

近年來,我國電車保有量不斷增加,為人民群眾的生活帶來了便利,但同時也經常引發火災事故。因此,電車車主們必須規范充電行為并注意安全使用。以下是一些安全使用指南,供大家參考:

1. 不要將電自行車電池帶回家充電,而是應該使用指定的充電樁進行充電。

2. 在充電過程中,不要離開電自行車,以防止充電時發生意外。

3. 不要過度充電電池,以免引發過熱和炸。

4. 避免在易燃和易材料附近充電,確保充電環境安全。

5. 定期檢查電自行車電池的狀態,如有損壞或異常應及時更換或修理。

通過遵守以上安全使用指南,我們可以減自行車火災事故的發生,確保我們的生活和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