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小區火災致15死44傷,初步查明是電自行車起火引發

自行車因經濟便捷已為人們出行代步的重要工

自行車違規停放、違規充電或改裝、更換鋰電池引發的事故目驚心

自行車失火致財產損失,要擔哪些民事責任?

銷售商、電池生產商對損失承擔75%的賠償責任

自行車的生產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業未盡到安全管理義務,是否要擔責?

小區業公司和使用者共同承擔責任

業公司應當對管理區域進行維護管理

放置電自行車引發失火,行為人是否擔責?

違規充電的行為人需承擔相應責任

自行車所有人需對自己的電自行車安全況盡到注意義務

改裝電自行車引發嚴重火災應負何種刑責?

非法改裝電車電池引發,符合失火案追訴標準

對停放和充電盡到合理注意義務

銷售違規改裝的電自行車,可能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使用者不可購買明知違規改裝的電自行車,亦需承擔責任

合法合規銷售、購買、使用電自行車是對自己,也是為公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