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網絡詐騙案件中,涉及的黃金運送人員被判刑。在江蘇省連云港市海州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案件中,徐某等人因為參與上游犯罪團伙取送金條而被判有期徒刑一年九個月到五年,并罰金7000元至5萬元。另外,李某等4人因犯詐騙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至三年六個月,并罰金8萬元至10萬元。譚某因犯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并罰金1500元。

這個案件的起因是2022年10月4日,連云港市民孫先生報案稱自己被電信網絡詐騙團伙騙取了182萬余元。此舉讓整個電信網絡詐騙團伙浮出水面。案件經過調查發現,李某等4人為該團伙在國搭建多部VoIP設備,并利用這些設備提供幫助給上游犯罪團伙實施詐騙。該團伙利用境外服務撥打詐騙電話,號碼往往顯示為境的正規號碼,然后通過各種手段騙被害人打款至指定賬戶。而徐某等人則是負責取送裝有金條的快遞,將金條送至指定的金店。這些金店與犯罪團伙事先聯系好,他們會以低于市場價格回收金條,并將金條郵寄至珠寶公司獲取轉賬款。整個犯罪鏈條涉及上游詐騙、中間流轉和下游洗白。

在此案件中,檢察機關依托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辦公室,從團伙組織架構、人員層級分工、電子數據提取等方面引導偵查機關進一步取證。為了完善證據鏈條,辦案檢察還引導偵查機關將涉案線上App賬戶訂單信息、流信息與“車手”接收快遞的地點進行逐一比對,通過流信息追蹤到“車手”并鎖定金店和收贓次數,夯實了證據。最終,徐某等14人被以掩飾、瞞犯罪所得罪、詐騙罪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罪提起公訴。

目前,該案件涉及的上游電信網絡詐騙團伙和違法收黃金的店鋪人員的違法犯罪行為正在進一步偵辦中。這個案件再次提醒人們警惕電信網絡詐騙,以免上當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