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發生了一起令人震驚的案件,一名子和的孩子在廣東佛山市里水鎮被丈夫殺害。更令人不安的是,兇手竟然是一名有神病史的男子。這起事件讓人們不思考,為什麼有神病的人會結婚?而且神病人殺害他人的罪行應該與正常人同罪嗎?

據報道,子是貴州遵義人,在32歲時嫁給了來自云南的丈夫。然而,并不知道丈夫曾經患有神疾病,直到幾個月前才得知他曾有過神病史。而這位子的婚姻生活也因丈夫的神病發作而走向了悲劇。這引發了人們對神病人結婚的討論。一位福建網友分了自己的親經歷,在結婚后才知道丈夫有神病史,并最終選擇了離婚。另一位廣東網友則講述了在工作中遇到有神病同事的經歷,這位同事的不穩定行為讓到恐懼,最終不得不離職。

更令人擔憂的是,不止一位網友分了曾目睹神病人傷害他人的殘忍場面。有的甚至提到了神病人犯罪后的慘狀,呼吁對神病人的犯罪行為嚴懲。有人甚至建議修改婚姻法,要求神病人在結婚前必須得到民政局的同意,以減悲劇的發生。

這些評論的出發點都是好的,他們的親經歷和目擊經歷為每個人都敲響了警鐘,提醒大家要遠離神病人,不要與他們結婚,更不要招惹他們。的確,與神病人的親可能會帶來無法預測的危險,因此,對于這一群的管理和保護,社會需要更多的關注和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