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個真實的故事。于某今年33歲,離婚后帶著8歲的兒租房子生活。通過別人介紹,于某認識了在面條廠上班的小李。小李是外地人,在我們這里已經生活了好幾年,今年30歲了。據面條廠的人說,他老家好像沒什麼人了,因此他常年住在面條廠,從未回過老家。于某和小李往了好幾個月,兩人最終住到了一起。小李看起來還可以,也沒有嫌棄于某離婚,因此這里的人都以為他們兩個可以結婚組一個家庭。然而,沒有人預料到接下來發生的事

小李竟然對人家才8歲的兒進行了強,這讓小到了極大的傷害,嚇得哭個不停,甚至不敢上學了。經過報警后,小李被帶走了。據說是小李在喝醉酒后把孩當的媽媽,現在他非常后悔自己的行為。也有人說,他因為嫌棄于某是離婚的,所以想從上找到滿足等等。總之,各種說法都出現了,人們議論紛紛。

小李現在還在派出所里等待理,一切都取決于于某。于某兒的名聲也因此到了嚴重的玷污,這一切都需要國家來理。后悔已經于事無補。現在我們需要問問自己,社會有沒有盡到責任?我們該如何保護那些無辜的孩子免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