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漢市青山區法院一份離婚判決書中的法寄語引發了網上的關注和爭議。這份寄語被一些人稱贊為法文采與溫并存,但也有人質疑法是在自我。原告回應稱,雖然肯定法的用心,但由于被告有家暴史,判決的溫為了難以實施的問題。

離婚并不意味著徹底結束,也不意味著責任的解除。特別是對于雙方的孩子來說,他們永遠是父母的骨。盡管父母無法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但他們可以給孩子一份完整的中最深刻的緣起,也是對孩子最好的教育。作為父母,肩負著一場漫長的修行,而孩子的幸福與否并不取決于父母是否離婚,而是取決于他們是否履行了作為父母的責任。

然而,對于這份法的寄語,也引發了一些爭議。一些網友認為這份寄語現了法的良苦用心,強調了父母對孩子的責任。但也有人質疑法是否太過溫,尤其是在被告有家暴史的況下。

原告對于這份寄語也有不同的看法。表示雖然理解法的用心,但由于被告有家暴史,這份溫無法破題。指出,這已經是與被告的第二次離婚司,而首次司以“未徹底破裂”為由,判決不準予雙方離婚。,被告有嚴重的家暴傾向,多次報警求助,但在判決書中并未提及家暴。

對于法寄語,法院工作人員表示暫時不接采訪。法寄語是一種從、理和社會公共道德角度對當事人勸解、教化的言辭,它不涉及案件的實質容,是法外之音。這樣的寄語在判決書上出現,使得判決書變得更加溫脈脈,讓當事人更容易理解法院的判決。然而,對于特殊案件,這樣的寄語可能會引發爭議。

無論如何,離婚是一段婚姻關系的結束,但并不意味著責任的結束。無論是法的寄語還是當事人的質疑,都提醒著我們,在離婚的過程中,尤其是對于涉及家暴等特殊況的案件,需要更加慎重和審慎理。為了孩子的幸福和長,父母的責任永遠不能忽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