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城檢察院在縣人社局和縣司法局的協助下,功督促一名社區矯正人員為5名農民工支付了36000余元的工資,整個過程僅用時7天。這起案件始于2023年12月22日,當時城檢察院接到縣人社局勞保障監察大隊移的案件線索,稱曹某拖欠了5名農民工的工資,并希檢察機關能夠支持起訴。接案件后,城檢察院進行了調查,發現曹某在2021年至2023年間雇傭了牛某、栗某等5名農民工從事焊工作,但無力支付工資。經過多次討要,曹某推諉拒付并失去聯系,這使得牛某等人無法維權。檢察院通過查詢部數據發現曹某是社區矯正人員,立即與城鎮司法所聯系了解況,并通報了案。隨后,城檢察院與相關部門進行了座談并達共識,通知曹某到案后,組織雙方進行商談,最終通過釋法說理使曹某與牛某等人達和解協議,當場支付了36000余元的工資。牛某等人也撤回了支持起訴申請。這起案件的功辦理最大程度減輕了當事人的訴訟負擔,維護了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切實解決了群眾的急難愁盼,并實現了政治效果、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機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