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最高人民檢察院網站12月20日的消息,在陜西省引漢濟渭工程建設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杜小洲涉嫌賄罪一案方面,陜西省監察委員會已經調查終結,并將此案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據陜西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咸市人民檢察院已依法向咸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已依法告知被告人杜小洲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對其進行訊問,同時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咸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杜小洲在擔任陜西省引漢濟渭工程建設有限公司總經理、執行董事、黨委書記、董事長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方面謀取利益,并非法收他人財,數額特別巨大,應當依法以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公開的簡歷顯示,杜小洲1961年12月生,陜西岐山人,擁有在職研究生學歷。他曾擔任陜西省引漢濟渭公司的執行董事、總經理、省引漢濟渭工程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以及陜西省引漢濟渭公司的黨委書記、董事長等職務。2013年至2022年,杜小洲在擔任省引漢濟渭公司總經理、執行董事、黨委書記、董事長等職務期間,先后收了16名管理對象所送的財,共計138.1萬元。與杜小洲同時被提起公訴的還有陜西省引漢濟渭工程建設有限公司原黨委副書記、職工董事、工會主席曉蓮。咸市人民檢察院指控曉蓮在擔任陜西省引漢濟渭工程建設有限公司基地籌建辦主任、黨委副書記、職工董事、工會主席,以及寧陜引漢濟渭開發有限公司的執行董事兼總經理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職務晉升、設備采購、工程分包等方面謀取利益,并非法收他人財,數額特別巨大,應當依法以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