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起防疫人員撬門進接家屬家的事件迅速引起了廣泛關注和爭議。我認為,這只是一些病態人士無理取鬧的表現。據我國法律規定,有幾種況下撬門進居民住宅是合法的,而不是所有的強行進都構違法行為。比如,在被猛或暴徒追殺的況下,強行進他人住宅是合法的。另外,在突發公共事件發生時,如家里失火,消防人員有權強行破門進。防疫人員和消防人員的質類似,防疫人員進居民住宅進行消殺工作,屬于理突發公共事件,居民沒有權利拒絕。簡單來說,如果你家疑似有病毒,政府有權進行消殺,你不能因為不同意而阻止。

最后,我想對那些無理取鬧的人說,真正有心的話,為什麼不多關注一下烈士的家屬呢?烈士為了我們的幸福而犧牲,他們和他們的家屬都是我們應該恩的人。烈士犧牲了,你們流淚了嗎?為什麼狗死了你們卻傷心絕?這難道不是病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