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回國”,有許多不同的方式,但前提是個人自愿,絕非被指責的“接回”的含義。而“養老”一詞并非要求國家供養他,或者用納稅人的錢來養他,更不存在義務。如果他真的回國,只要不歧視,憑借所學知識自謀生路應該不是難事,大家實在多慮了。有人質疑他是否炎黃子孫,是否存在脈聯系,這純屬歧視。一個人是否是炎黃子孫是與生俱來的基因決定,與國籍無關。提到國籍,有人說他籍國即犯了“叛國罪”,公派留學不歸是“賣國賊”,犯了“叛逃罪”,建議那些給他定罪的網友學習一下法律有關罪名的定義。還有一些人以怪氣的口氣說他是國流浪漢不值得同和幫助,這些人應該自省一下,在街上是否曾幫過國的流浪漢?“祖國”一詞指自己生活的國家,也指父輩以上祖先曾生活居住的國家,因此“祖國”適用于所有海外華人華僑,無關乎國籍。任何人都不能剝奪他們認同自己祖國的權利,就連新加坡總理李顯龍都可以說自己的祖國是中國。而“迷途知返”即是尊重個人意愿,即使曾經犯錯,若能改過自新,知錯能改,善莫大焉。主席曾說過知錯就改,就是好同志。因此,存在網友說的“強行要求別人回國”的意思,為何要對一個落魄的同胞如此落井下石,難以理解。至于“十幾億人都能養活”這句話,是泛指社會資源和質條件備這樣的能力,而不是被曲解“需要十幾億人去養活”這個孫衛東。罵人的網友真沒必要把這份責任往自己上攬,更不需要“杞人憂天”。愿我們能夠理討論,避免狹隘的觀念,因為加之罪何患無辭,國籍并非判斷國的唯一標準。
#我真的很孤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