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布布告,故意殺人犯張承禹已于11月24日被執行槍決,他殺害了6人并傷害了2人。張承禹曾是公安部的A級通緝犯,長達11年的逃亡生涯于2020年12月在江西南昌結束。據布告,張承禹,原名張虎,男,出生于1970年7月23日。他與人于2009年6月在長沙市原城縣星城鎮合伙經營按店。期間,張承禹因與人發生糾紛多次威脅對方,并多次前往廣東擾糾纏對方在家中的行為。2009年8月1日晚至8月2日凌晨,張承禹與人再次發生激烈爭吵和肢沖突。張承禹認為店工作的人的二姐、四姐、六妹,以及另一名子胡某某等人都支持人,對他心生怨恨,并決心要殺死他們。2009年8月2日凌晨5時許,張承禹趁眾人在店睡之際,持螺紋鋼條和菜刀實施了殺人行。這起案件導致了人的二姐、人的四姐、人的六妹、人二姐的兒、人六妹的兒子、胡某某共6人喪生,人和胡某某的兒子也傷。張承禹作案后潛逃,一直下落不明。案發后,張承禹為公安部的A級通緝犯。逃亡11年之后,他在2020年12月被抓獲于江西南昌。據此前的報道,逃亡期間,張承禹被稱為“啞”,很與人流,一直居,也沒有固定工作。2021年7月,長沙市人民檢察院以故意殺人罪對張承禹提起公訴。法院對他判了死刑,并剝奪了他的終政治權利。張承禹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維持了死刑判決,并依法報請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2023年11月24日,張承禹在驗明正后被押赴刑場執行了槍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