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照護是一種系統的制度系,包括保障系、服務系、經辦管理和監督系。不同國家和組織對于長期照護的概念有不同的定義,而世界衛生組織的定義有一定的代表和權威據該定義,長期照護是由非正規照護提供者、正規照護提供者以及志愿者組的護理照料活系,旨在保障失能者繼續個人喜好和高生活質量,達到最大的獨立程度、自主、參與度、個人滿足和人格尊嚴。這個定義涵蓋了照護對象、照護人和照護服務的容。

長期照護的照護對象是那些因神或認知能力障礙而失去自理能力的人,即失能者。照護人包括非正規照護提供者(家人、朋友或鄰居)、正規照護提供者(衛生、社會及其他專業人士)以及志愿者。照護服務的容主要是護理照料,其中包括生活照料等。長期照護的目標是使失能者能夠繼續個人喜好和高生活質量,達到最大的獨立程度、自主、參與度、個人滿足和人格尊嚴。

長期照護與臨床護理和短期護理不同,它是針對失能者長期需求的護理。一些國家將長期定義為失能期超過6個月,超過這個時間仍無法自理的人可以申請長期照護待遇。

長期照護作為一種獨立的社會服務系,在不同國家被稱為不同的名稱,如長期護理、老年護理、介護和樂齡健保等。由于國家制度、文化傳統和經濟發展水平的不同,對于長期照護的定義和稱謂存在差異。近年來,隨著國對長期照護制度的研究和試點的推進,一些專家和業人士認識到有必要統一和規范該制度的名稱和概念。

在政府部門對于該制度的名稱和概念存在不統一的況下,各部門各自主張不同的稱謂,引發了一些爭議。衛計部門主張稱之為長期護理保險,民政部門傾向于高齡失能補和商業護理保險,而人社部門希將其稱為長期照護并獨立出來作為一項社會保險制度。這種不統一的認知已經對長期照護系建設產生了負面影響。

為了健康發展我國的長期照護系,避免走彎路,有必要在試點階段從國家層面統一和規范制度的名稱和概念。人社部門已經開始在專業刊中使用長期照護保險這一名稱,同時中國醫療保險研究會也統稱該保險為長期照護保險。然而,近期國家的相關文件仍然沿用長期護理這一稱謂。因此,在制度的名稱和概念上存在一些爭議,需要統一和規范。

總之,長期照護是為失能者提供持久的關懷與護理的制度系。在不同國家和組織中,對于長期照護的定義和稱謂存在差異。為了健康發展我國的長期照護系,有必要統一和規范該制度的名稱和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