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條微信群的舉報消息讓江蘇銀行鎮江某分行的一位職員為了輿論的焦點。在公司群里發聲,指控自己與領導發生了關系,并且這一消息被傳到了網絡上,引起了廣泛的熱議和關注。

有網友對此表示疑,如果事件發生了三次,為什麼職員沒有選擇報警理呢?現在舉報是否已經太晚了?一再發生關系卻對丈夫表示道歉,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為什麼選擇在公司群里揭此事?聲稱公司不理才向司法機關反映此事,這一行為確實非常反常,那的目的是什麼呢?

隨著事件的不斷發酵,銀行方面力增大,他們決定出臺一份通報以平息輿論。通報中稱,涉事人徐某(銀行職員)的個人行為導致了家庭矛盾,才導致在公司群里發布相關言論。這是否意味著職員的丈夫已經知道與領導的關系?因為這種事,將其發到公司群里舉報是否過于不正常?但是職員的描述非常詳細,時間、地點都有清楚的記錄。這真的是自愿發出來的嗎?

與此同時,職員的領導馬某因此事被銀行免去經理職務,并且當天辭職。這是否是職員想要的結果呢?讓所有人都知道與領導發生關系,只是為了讓領導離職?這樣的行為并不符合常理。我覺得更有可能的是,職員的丈夫發現了與領導的不正當關系,并出于報復心理強迫在群里發出舉報,目的只是為了讓公司所有人都知道這個事!而且,只有發生了三次關系這一點也讓人懷疑,難道只是巧合嗎?或許是因為這三次都在車上,并被行車記錄儀拍攝到了,職員的丈夫無意中發現了這一切,所以只承認了三次?如果是這樣的況,那就只能證明銀行業的風氣相當混了。

對于這個事件,我個人覺得其中有很多可疑之,這也是很多人心中的疑問。我并不太相信職員是自愿發出來舉報領導與自己發生不軌關系的。畢竟,這樣的行為除了讓自己名聲掃地之外,并沒有實際的作用。如果真的有這樣的勇氣,正常的人恐怕會選擇報警,讓施暴者到應有的懲罰,這才符合自愿舉報的流程。所以,請問你相信職員是自愿發出來舉報領導與自己發生不軌之事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