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網絡上流傳著一則截圖,曝了江蘇銀行鎮江分行發生的一起擾事件。一名分行營業部的員工舉報稱,遭到上級領導的強迫,發生了3次關系。這些事件發生在多個場合,包括開車送領導回家、拜訪客戶途中以及陪客戶聚餐后,而每次發生地點都在車上。這位員工希公司能夠公正理此事。該事件一曝就引發了網友們的熱議。

據報道,該名員工自稱是江蘇銀行鎮江分行的分行營業部員工,在一個工作群中發布了一段實名舉報文字,指控上級領導對,強迫發生關系。表示,第一次發生在今年年初,當時在開車送領導回家的路上,被要求與他發生關系。第二次發生在今年夏天,在拜訪客戶的途中,在車上發生了第二次關系。第三次發生在最近,在停車場陪客戶聚餐后發生了關系。舉報的目的是希公司領導能夠公正理這位領導。

針對此事,江蘇銀行鎮江分行的工作人員表示,他們已經注意到了輿,目前正在調查理中。而據網傳截圖顯示,這三次關系都發生在員工的車上,后來被的丈夫發現,所以只舉報了這三次。據,這兩人都已經離職。

舉報人是江蘇銀行分行營業部小微企業的職員徐某,已婚并有孩子。從的照片來看,相貌端莊、出眾,看起來一點也不像已經結婚生子的人,反而更像一個初社會的大學生。從平時的照片也可以看出,看起來比較小型,活潑可

對于這起舉報,網友們發表了各種評論和質疑。有人表示,金融行業來錢太快,不建議生從事這個行業。還有人認為,這種利用職務之便脅迫下屬發生關系的行為應該以強罪論。一旦查實,這種行為至也應該被追究責任。還有人認為,如果年人不報警,就視為自愿,事后利益沒有兌現。此外,還有人對幾個疑點提出了質疑。首先,為什麼不在第一次發生后就舉報呢?據截圖中的容,從年初到年底,差不多已經過去了近一年的時間,為什麼要等到年底才舉報呢?其次,為什麼不報警理呢?還有人說,“做人真難,為了工作遭上司脅迫發生了關系,車載攝像頭拍到了,遭到丈夫脅迫舉報上司。”

目前,該事件涉事的銀行紀檢部門正在調查中,理結果還需要等待方的調查通知。然而,該事件涉及到的法律和道德問題令人深思。社會和涉事公司都應該深刻反思團隊和員工的管理方式,以及如何有效預防類似事件再次發生。希這起事件能夠引起更廣泛的關注,促使社會更加重視對擾問題的打擊和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