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一家銀行的員工在工作群中實名舉報稱,多次遭到一位領導的擾。事件發生在12月2日晚上9點多,這位姓徐的員工在群里發表了一段文字,自稱是分行營業部的員工。實名舉報了的領導馬某某,指控他利用職務之便對施加力,要求與他發生關系,并列舉了三次關系發生的時間和地點。徐某非常痛苦,到對不起自己的家庭,也對不起領導的妻子。在這種況下,許多會選擇瞞,因為們害怕別人知道。擾本來就對不公平,即使知道是被迫的,也會對們的聲譽造影響。能夠公開這件事,這表明非常勇敢。然而,該事件是否屬實還需要進行調查。如果這件事確實屬實,那麼這樣的領導必須到嚴厲懲罰,絕不能輕易放過他。這個事件引發了社會關注,并提出了對擾問題的重視和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