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原本應該是喜氣洋洋的婚禮,卻因一次銀行取款意外,讓人措手不及。河南的黃去銀行打算取出2000元現金為侄子準備大紅包,然而自取款機卻于“冰凍”狀態。這對他來說無疑是個出乎意料的挫折。在眼看著挑釁的取款機屏幕時,黃的目突然停留在一則“溫馨提示”旁。上面標注著一個號碼,旁有銀聯標志,宣稱可解決取款問題。猶豫之后,他毅然撥通了這個電話,接通后,是一個溫的聲,自稱銀行客服。對方詳細指導黃進行了一番作。當黃再次查看余額時,他震驚地發現自己賬上四萬多元存在已經不翼而飛。他逐漸意識到自己落了陷阱。接著,他迅速報案希追回損失,同時妻子也趕到銀行查看資金流向。震驚的是,數萬元已被轉一個名為“許某”的賬戶。為避免資金流失,黃的妻子急要求銀行凍結該賬戶,然而卻陷了糾纏不清的僚程序。事后,黃多方奔波希找回損失,但銀行卻拒絕承擔責任,雙方最終不得不訴諸法院。依照《民法典》第1198條規定,銀行等公共場所有安全保障義務。在這一案例中,銀行未能盡到保障職責,因而應承擔相應賠償。黃自也應承擔部分責任。面對異常取款況,選擇相信取款機上的提示助長了事態發展。最終,法院判決銀行承擔30%的損失賠償責任,黃本人承擔70%責任,同時《刑法》第64條也明確規定追繳犯罪所得,保護合法財產。這一案例警示我們都要提高防范意識,不給詐騙集團可乘之機。對此,我們應謹慎行事,提高風險意識,以免墮類似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