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個發生在河南省鄭州市的故事。鄧漢林,一名40多歲的農民,靠種地為生。他的父親鄧錦芳因為年邁和虛弱,在2023年初突然中風,導致半不遂。鄧錦芳需要住院治療,而醫療費用對于這個家庭來說是巨大的負擔。鄧漢林和他的弟弟已經用盡全部積蓄來支付父親的醫療費用,但是這個家庭的存款早已被連續多年的治療費用耗盡。因此,鄧漢林陷了無法承之境地。

然而,銀行卻對他施加了諸多刁難和拖延。其中的原因有幾個方面:首先,鄧錦芳在幾年前存了3萬元的養老錢,但由于份證上的名字錯誤,導致存折上的名字和份證上的名字不一致。這個錯誤在當時沒有被注意到,也沒有及時更正。其次,銀行規定,鄧漢林必須帶著父親本人來取錢,或者提供村委會和派出所的證明,證明“鄧錦芳”和“鄧錦方”是同一個人,才能取錢。最后,鄧漢林跑到村委會和派出所開了證明,但銀行經理卻不斷變卦,要求鄧漢林提供更多的證明材料。

這樣的刁難和拖延不僅耽誤了鄧漢林的時間,也加重了鄧錦芳的病。最終,鄧錦芳被迫從病床上被抬到銀行去取錢,這對于一個虛弱的老人來說是一個致命的打擊和傷害。他覺得自己辛苦積攢的錢財竟然如此難以用,到自己的尊嚴和權益被嚴重侵犯了。最終,鄧錦芳在銀行去世,這是對他生命的最大諷刺和侮辱。

對于鄧漢林來說,這是一個嚴重的失落和悲痛。他為了給父親治療,不惜一切代價想要取出存款。然而,他為這筆錢跑了這麼多趟,卻換來了父親的死亡。他覺得自己對不起父親,也對不起自己。他覺得自己的努力和付出都白費了,覺得自己的婚姻和家庭都被毀了。

而對于銀行來說,這是一個嚴重的責任和風險。銀行的刁難和拖延導致了老人的死亡,也引起了社會輿論的強烈譴責。銀行被指責為無良、無、無理、無恥、無法無天等等。銀行不僅要面對老人家屬的訴訟和索賠,也要面對監管部門的調查和罰。銀行的形象和聲譽到了嚴重損害。

個人認為,銀行對老人的刁難和拖延是一種丟臉的行為,實在太可恨了。他們不僅傷害了老人和家屬,也玷污了金融業的形象和聲譽。他們應該為自己的行為承擔相應的責任和后果,也應該從中吸取教訓和改過自新。我們應該從這件事中汲取警示和啟示,不要重蹈覆轍,也不要縱容包庇。我們應該共同努力,打造一個文明、健康、好的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