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一位男子因癱瘓在床,妻子不得不忙著掙錢養家,因此把丈夫的手機留給9歲兒用于通。然而,男子卻發現兒在原本用于看病的20萬中打賞給主播19.5萬。雖然男子發現后沒有責怪兒,反而做了一件讓人意想不到的事。這個案例來源于新聞報道。

劉先生做生意失敗后,家里所有值錢的東西都用來還債了。妻子在危難關頭沒有選擇離開,反而跟他一起共渡難關。原本只要夫妻倆攜手與共,日子總會慢慢好起來,但憾的是,劉先生在之后被查出多種疾病,到后來竟失去了自理能力。一時間,所有的苦難好像都沖著劉先生的妻子施士而來。上有年邁的公婆要贍養,中間有生病的丈夫要照顧,下有一個9歲的兒需要養。與此同時,還要面對家庭現狀的窘迫和全家人生存下去的契機。就在人們都以為苦難會垮這個人時,施士卻做出讓人意想不到的反應。面對人生給予最大的難題,沒有逃離。更讓人敬佩的是,面對多災多難的家庭,沒有毫抱怨,反而選擇接生活給予的一切苦難,選擇一項項去解決。

首先,兒小劉教育的非常功,讓小劉做力所能及的事。這樣,不在家的時候,兒就可以幫助照顧爸爸。其次,去找了份工作,必須要工作賺錢,這樣才能養家。但考慮到劉先生躺在床上,接打電話都不方便,于是就把丈夫的手機兒保管。小劉到底是孩子,捧著手機就看直播,經常被主播們逗得捧腹大笑,有個主播要求送禮不知道怎麼送,主播就一步步教,還說送小禮不要錢的。小劉之前曾經看到過媽媽在手機上輸碼,好,當下就把碼記在心里了。之后就經常去看主播們的才藝表演,也會去打賞自己喜歡的主播。時間久了,主播們都知道小孩是個有錢人,就時不時引導打賞大的,有價值1999元的“人魚之”,價值2888.8元的“終于等到你,以及價值520元的“浪漓城堡”等等。雖然小劉每一次都能看到里面要求輸碼,但卻把銀行卡尾號當賬戶余額,因此在心中,認為給主播們打賞是不需要錢的。更不知道,自家的錢都被引導著打賞給那些人了。直到小劉爸爸去醫院看病時才發現,卡上的錢已經被兒劃走了19.5萬。

這個飽病痛折磨的男子沒有責罵兒,他耐心詢問,知道全部真相后,也不愿意讓妻子煩心,于是他選擇自己去找平臺索要被打賞的錢財。原以為,他提證據后就能順利要回錢款,這樣就不用讓妻子為自己擔心,但他萬萬沒想到,盡管他把事相信說清,還提了證據,但平臺卻說如果是年人,那給出的打賞是不能退回的。除非他有證據證明這19.5萬的打賞都是孩子親自作的。劉先生很著急,但他還是按照平臺的要求去作,只可惜,他先后申請了二十多次,平臺都以此為理由拒絕退款。最后,劉先生不得已才把這件事告訴妻子,施士聽說后,也多次幫丈夫申請,都未果,最后不得已找來記者調解。

從法律上來看,施士能不能順利要回19.5萬?1、小劉才9歲,是不備民事行為能力的人《民法典》第17條至24條規定: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包括8周歲以上的未年人,其事實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也就是說,8周歲以上的未年人,他做出的民事行為是要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也就是我們說的監護人同意或者追認。小劉才9歲,的行為其父母并不知,因此,打賞給主播的那些錢應該由其父母要回。當然,如果是年人打賞,因為其有自主行為能力,如果發現錢沒了,他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因此就不需要退還。但是,如果是夫妻共同財產,其配偶在不知況下,發現另一半把夫妻共同財產用來打賞主播,也是可以追回的。2、《民事訴訟法》第64條: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劉先生因為的原因,他正是不能手機,因此施士才把手機兒,家中兩個老人本就不會用智能機。小劉能很清晰的說出主播的相貌和他們表演過的東西。劉先生一家確定是兒給主播打賞,提出了這麼多證據。如果平臺不想退錢,就要提出相應的證據來反駁劉先生提的證據,以證明給他們主播打賞的不是小劉。但平臺沒能提供這方面的證據。因此,法院判令平臺返還劉先生一家19.5萬。3、小劉家況是個例,但現在家庭中孩子基本上都會玩游戲,家長在孩子玩游戲時一定要看好自己的賬戶,別被孩子不小心把錢都給充值了。對此,您怎麼看?關注@君子祿說法多學法律不吃虧#夏日生活打卡季##律師來幫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