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要用生命去換取教訓?為什麼安全第一只是口號,卻從小抓起如此困難?健康永遠比績重要,安全永遠比金錢重要!一切事故的源無非是因為兩個原因:無知者無畏和膽大者無懼。江西新余大火的罪魁禍首是裝修公司,他們的不負責任和違規作引發了火災,這是對生命的不尊重,缺乏安全意識和責任。商家也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他們將不符合消防安全標準的教室租給了校培,是商家是責任主。商家敢租,校培敢用,本原因是想利用校培不敢公開辦學而暗中賺錢。這對于老百姓來說都是一種潛在的危險與患。監督部門的責任不可推卸!監督機構不能形同虛設,高工資高福利不代表高管理水平和高責任心。事發生了問題就應該及時補救,而不是用慘痛的教訓來推工作!開辦校外輔導班機構本沒有錯,也不應該一概取消,但負責人應當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執行,承擔相應的責任,不能存有僥幸心理。火災也暴了一個很大的問題,學生們缺乏火災防范意識和自救能力,無法及時逃。學校在安全教育平臺、消防講座、消防演練方面是否做到位了呢?這不應該只是形式,而是要讓學生真正學會自救的能力!學校必須高度重視校園安全問題,加強安全教育,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救能力。也許些亡羊補牢,多些未雨綢繆,才能確保人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