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青浦區檢察院就一起重罰“功人士借錢創業”騙財案件進行了研討。該案涉及一名男子林某,他在出獄后的五年再次犯罪,以騙取他人錢款為目的。林某謊稱自己是從海外回來的基金公司終主席,通過四“炫富”的方式,以借款名義騙取了多名被害人200余萬元。12月5日,經上海市青浦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詐騙罪判林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并罰金40萬元。

吳先生是上海某公司的經理,他是在2022年3月的一天與朋友吃飯時認識了林某。林某比吳先生大幾歲,西裝革履,還佩戴著一只看起來相當名貴的手表。在餐桌上,林某多次提及自己的“輝”履歷,自稱年輕時曾在國參軍,而后選擇經商,在海外定居并管理一家大型基金公司,擔任該公司的終主席。他的言談舉止給人一種“功人士”的形象。林某接著提到自己想要創辦一家國最大的中醫醫院,計劃在5年實現項目上市,但因資金在國外難以轉換為人民幣,希在國尋找投資商以獲得啟資金。聽到林某的話后,吳先生產生了投資的念頭。隨后,林某通過微信不斷向吳先生提及自己的商業計劃。為了證明自己的財力,他多次表示已購豪車豪宅,并聲稱認識許多富商。在幾次親眼見到林某的朋友圈和豪宅后,吳先生完全相信了林某,通過向外籌措款項,借給了他200萬元。林某收下錢后大方地表示,會在3個月后還款付息。然而,當還款期限到來時,吳先生并未收到林某的消息。吳先生嘗試多次催還借款,但林某一直以各種理由推托。在多次與林某通未果后,吳先生決定報警,公安機關隨后將林某抓獲。今年7月28日,公安機關將林某移送至青浦區檢察院審查起訴。在訊問林某并與吳先生通后,檢察詳細了解了這一炫富騙局。在林某的微信聊天記錄中,檢察發現他向許多人發送了同樣的話語,其中包括一些有一定資產的中年獨。對于這些,林某以豪宅照片為餌,聲稱自己想要尋找伴,并愿意提供“未來生活保障金”。那麼,林某的名車豪宅是從哪里來的呢?通過查閱證據材料以及多次訊問林某,檢察了解到,林某添加了多名豪宅房產中介和名車4S店銷售員,以自己“海歸大佬”的份為招牌,聲稱將在上海購置房產。那些銷售人員信以為真,便向他發送了大量房產和車輛的照片和介紹,這些也為了林某炫富的素材。當有人對林某的實際資產提出疑問時,他就會提前與中介聯系,聲稱要看房,并帶人去房屋所在地實地參觀他所謂的名下資產。經調查,除了吳先生之外,林某還在2021年3月騙取了一名被害人32萬元,在2022年1月騙取了一名被害人約55萬元,所騙取的款項都被他用于個人生活開銷和償還債務。案發后,林某向吳先生等3名被害人共退還了21萬元。檢察還發現,林某此前在1992年和2006年兩次因犯罪而獲刑,2018年5月才出獄。所謂的“剛剛回國,準備在國發展”純屬謊言。青浦區檢察院認為,林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瞞真相的手段騙取他人財,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詐騙罪。考慮到林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有期徒刑,并在刑罰執行完畢后的五年再次犯罪,屬于累犯,檢察建議對其從重罰。今年9月,該院以涉嫌詐騙罪對林某提起公訴。最終,法院作出了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