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凌晨1時許,萬州區警方接到一起警后,迅速置并試圖控制嫌疑人。然而,在理過程中,嫌疑人的親屬萬某拒絕配合檢查,并持菜刀襲擊了民警。面對萬某的武力抵抗,民警不得不使用槍支將其擊傷,最終導致萬某送醫搶救無效死亡。一經報道,引起了廣泛的社會討論,其中相當一部分人認為民警在使用武時過度了,主張他們應該避免使用致命武,或者只擊傷而避開致命部位等等。針對此事件,我們有以下幾點認為值得大家共同思考和討論:

首先,面對手持致命武緒激的嫌疑人,無論對方年齡多大,誰敢說有絕對的把握徒手或僅僅使用一般械就能制服對方呢?

其次,在當時的局勢下,民警個人生命安全也到了直接威脅。使用警械槍支的況下,誰能保證能夠準確地指哪打哪呢?面對這樣一場直接的生死搏斗,與日常訓練是完全不同的,能夠做到一樣嗎?

第三,那些只會在鍵盤上敲打的民眾有多人經歷過這樣的況呢?在平時,當你遇到有人打架時,也許只是拿個板凳或板磚,你會上前制止嗎?你會徒手制止嗎?你能確保不會到任何傷害嗎?大多數人可能會選擇回避和躲避吧。

第四,民警也是人,使用警械有一整套完整的法律法規和流程。每天他們要理很多類似的警,他們不是機械戰警,不是刀槍不,也不是力量無窮。換位思考一下,如果面對持刀嫌疑人的是你,你會有何?你會如何反應?

第五,有一部分人總是唯恐天下不。如果民警不使用槍支,他們會說民警無所作為,膽小怕事。而如果民警使用槍支,他們又會指責濫用武力。他們會說為什麼不用理智和說服對方?為什麼不瞄準持刀嫌疑人的手指頭,以最小的傷害達到最好的結果呢?總之,無論民警做出何種行,他們都不可能滿意!

如今,執法工作已經變得更加明和公開,使用警械所帶來的后果將接警務督察、檢察院和法院的審查和評定其合理和正當。我們作為圍觀群眾,不要只圖上的快,畢竟我們并不是當事人。在這些事上大放厥詞,無事吹牛,有事抱怨,我們見得太多了。換位思考一下吧。

以上只是我個人的一些淺看法,供大家參考,不喜勿噴。最終還是以方的宣布為準!#萬州老太太襲警# #萬州警民沖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