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軌并非十惡不赦,為何大家會如此痛恨,甚至覺得不可饒恕呢?我認為這里面的核心原因主要是覺得人格尊嚴被踐踏。因為每個人都希自己是伴的唯一,而絕大部分人在占有的作用下,都會把伴視為自己的私有財產。所以,一旦對方出軌,會覺得自己被背叛,覺得自己的私有財產被侵犯。而且大部分人不會把絕大部分過錯歸結于自己的伴,而是歸咎于對方。這是一種競爭失敗后的惱怒,覺得是對方搶占自己的東西。但事實上是不是對方搶占,我覺得無需多言。

出軌是一種常見的社會現象,屬于是個人都有可能會犯的錯誤。因此,沒必要大肆口誅筆伐,置之死地而后快!在我看來,只要是人,都會犯錯,只要有七,都有可能會出軌。而且出軌不存在什麼男人就合理,人就罪不可恕。出軌也并非罪不可恕,所以法律才沒有把普通人出軌歸屬與違法犯罪行為。既然還構不違法犯罪,自然也不算罪大惡極。所以,對于出軌的人,我們應該給他們改正錯誤的機會,而不是口誅筆伐,置之死地而后快。

其實出軌之人也并非都是道德敗壞,其中也不乏良善之人,包括一些偉大的,做出杰出貢獻的人,都曾經有過出軌行為。我們不能因為他們在和婚姻上的問題,而判定他們屬于道德敗壞,人格卑劣。為什麼我說出軌之人并非都是道德敗壞呢?因為出軌事件中沒有恃強凌弱,沒有以大欺小,也沒有連哄帶騙,而是雙方投意合之下的你我愿。但不可否認的一點是,出軌一定是屬于品行不端,行為不檢,對伴不忠。當然了,出軌的人群里面絕對是不缺乏道德敗壞之人。比如說有些人在出軌后還理直氣壯,毫無廉恥之心,公開宣揚這是合理合法的,是自己的權利和自由。這種人就是屬于非常惡劣的類型。因為出軌本就是不對的,不彩的,是不被推崇和提倡的。如果我們做了一件很不彩的錯事,還不以為恥反以為榮宣揚自己很牛,自己很棒,自己沒錯。這就是踐踏和挑戰公序良俗,破壞道德建設,顛倒是非黑白,否定民眾樸素的正義價值觀。這種人就是屬于典型的道德敗壞,會為人人喊打的過街老鼠!

出軌是一種復雜的問題,涉及到、利益、人、價值觀等等。隨著商業社會的高速推進,如今很多婚姻缺乏基礎。可人是富的生,不僅會追求質上的滿足,還會追求神上的共鳴。但是在婚姻中,真正能夠匹配的并不多,而人都是有有追求。一旦遇到在上能夠共鳴的人,可能就會不自和難以把持。那有沒有什麼辦法可以有效地防止和杜絕出軌呢?我覺得很難,至在人類社會幾千年的歷史長河中,還沒有哪位大神能夠想出什麼有效的辦法。因為人是善變的,思想與需求會隨著年紀變化,生活環境,遭遇等等,而發生改變。

著名哲學家普羅提諾曾說:人類于神和禽之間,時而傾向一類,時而傾向另一類;有些人日益神圣,有些人變了野,大部分人保持中庸。那些日益神圣的人一定也有犯過錯,但他們在犯錯后有著強烈的罪惡和負罪。于是不斷地約束自己的行為,提高自己的道德水準,讓自己與平庸和卑賤形強烈對比,從而樹立起了一個偉大神圣的形象。而那些變的人曾經一定也做過好事,但是他們在做了錯事以后沒有什麼罪惡和負罪,反而是從中獲得了快。所以他們就不斷地放縱自己,不斷突破道德底線,丟掉禮義廉恥,最終與人形了強烈反差。

大部分人保持中庸,之所以保持中庸那是因為這部分人并沒有極強的自控力,也沒有很高的道德。其實保持中庸的人也可以說是機會主義者,所以會“時而傾向一類,時而傾向另一類”。在有機會高尚一把的時候,往往也樂于往自己臉上金;在有機會撈點見不得的好時,只要力夠大,也不介意先把道德放一邊,其中也包括出軌。但是保持中庸的這部分人在干壞事的時候都不會張揚,因為他們有是非觀,有廉恥心。我認為絕大部分人都是這類人,而不是道德楷模,但是有是非觀,有廉恥心。也正因為如此,我們才不能以圣人的標準去要求他人,而且應該給犯錯的人改正的機會。

出軌并非罪不可恕,但是違背了婚姻法中夫妻間互相忠實、互相尊重的原則,是不對的,也是不道德的。出軌容易引發極端事件的發生,對家庭、伴以及子都會造傷害。然而,如今的出軌率之所以如此之高,是因為婚姻缺乏基礎,人們追求質和神上的共鳴,而很能找到真正匹配的伴

理出軌問題時,我們應該更加理和寬容。盡管我們不能容忍出軌行為,但我們應該給犯錯的人改正錯誤的機會,幫助他們重建家庭和伴關系。同時,我們也應該關注婚姻中的基礎,注重夫妻間的通和建立共識,以減出軌的發生。畢竟,婚姻是一份契約,需要雙方共同努力來維護和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