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底,重慶發生了一起詐騙案件。被告人魏某通過網上結識了被害人彭某,并得知彭某急于追回付給他人的款項。魏某冒充律師份,聲稱能夠幫助彭某挽回損失,并在2022年1月至2023年5月期間編造了一系列虛假費用,包括向法院繳納手續費、代簽費、開庭技費、結案金、退款費等,從彭某那里騙取了36萬余元。為了迷被害人,魏某還向彭某發送了虛假的訴訟服務短信,包括開庭、視頻出庭、結案等信息,并偽造了法院傳票、結案書等虛假法律文件。他還將所得款項用于購買彩票、進行網絡賭博等活

2023年5月15日,公安機關將魏某功抓獲。案發后,魏某的親屬退還給被害人彭某了10萬元。在案件審理期間,魏某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一審法院經審理認為,魏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通過虛構事實、瞞真相,騙取他人財,其行為已構詐騙罪,并且數額巨大。法院判魏某有期徒刑六年,并罰金人民幣十五萬元,并要求其退還被害人相應的經濟損失。然而,魏某對判決結果不服,向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并請求從輕罰。近日,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裁定駁回了魏某的上訴,維持了原判。

以上容來源于人民法院報和天平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