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國家監察委員會的調查,重慶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重慶市總工會原主席鄭洪被指控涉嫌賄和利用影響力賄一案。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陜西省西安市人民檢察院對此案進行審查起訴。最近,西安市人民檢察院已向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了公訴。在審查起訴階段,檢察機關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鄭洪有的訴訟權利,并對其進行了訊問,同時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檢察機關指控,鄭洪利用擔任重慶市合川市委書記,重慶市九龍坡區委副書記、區長、區委書記,重慶市人大常委會黨組員、黨組副書記、副主任,重慶市總工會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以及利用本人職權或者地位形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他人財,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賄罪、利用影響力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這一案件的進展令人擔憂,也凸顯了反腐敗斗爭的嚴肅和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