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1日,浙江麗水市縉云縣發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警方在協查通報中指出,嫌疑人尚金勇涉嫌犯罪,并在案發后潛逃。然而,據浙江縉云公安發布的警通報,犯罪嫌疑人尚金勇已經自殺亡。

據通報容,警方于11月2日上午11時40分左右找到了犯罪嫌疑人尚金勇,并確認其已經自殺亡。警方對廣大群眾和社會各界對公安工作所給予的關心和支持表示謝。

據此前報道,浙江省麗水市縉云警方在11月1日發布了協查通報。通報中指出,2023年10月31日,縉云縣發生了一起重大刑事案件,嫌疑人尚金勇涉嫌重大作案,并在案發后潛逃。尚金勇,男,49歲,戶籍地為浙江省麗水市縉云縣新碧街道。據描述,尚金勇高約145cm,逃跑時穿深外套、長和鞋子,短發,帶有浙江縉云口音。

記者核實后發現,通報中的嫌疑人尚金勇在22年前曾因故意殺人罪獄。一位和尚金勇同村的村民在11月1日晚告訴記者:“聽說他又殺了一個的,好像在容店還是沐浴店了,案發地距離村委會大概就2公里。”此外,姓尚的村委會相關負責人也表示:“就是同一個人,他家里只有他媽媽了。”

據新快報2002年的報道,尚金勇在2001年4月3日凌晨殺害了友。尚金勇代,他發現友從事賣,多次勸阻未果。在4月2日晚上,尚金勇在旅店多次勸說友,直至凌晨4時多,尚金勇一怒之下,用隨攜帶的水果刀友的頭部和,并用雙手扼住的脖子直到為止。死者上共有31刀傷,脾、肝破裂,因創傷休克而死亡。

2001年8月9日,廣州市人民檢察院指控尚金勇犯故意殺人罪,并向廣州中院提起公訴。然而,廣州中院在審理后認為除了被告人的供述外,無其他證據證實被害人從事賣,而被告人激憤殺人的理由證據不足,因此不予采納。最終,尚金勇被判死緩,并賠償死者家屬8.3萬元。

以上為縉云縣公安局、紅星新聞、新快報的報道綜合整理。